平顺省人民委员会总部前闹事的7人被判刑

福俊 July 12, 2018 14:48

在潘切参与煽动骚乱一个月后,第一批人被判处18个月缓刑至30个月监禁。

检察院代表在法庭上宣读了对7名被告人的起诉书。图片:泰河

7 月 12 日上午,平顺省藩切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 Nguyen Dinh Vu(41 岁)和 Tran Thi Ngoc(50 岁)有期徒刑 24 个月。扰乱公共秩序因同一罪行,其他 4 名被告被判处 30 个月监禁;Nguyen Minh Hai被判处18个月缓刑,原因是未满18岁

这是该省首批因扰乱社会秩序、抗拒执法和破坏财物而被审判的团伙。其余人员将被分开审理。

根据起诉书,6月11日晚,武某与一群人聚集在平顺省人民委员会总部前,高呼反对《经济特区法》草案的口号。被告人向执勤警察投掷石块、汽油弹……

被警方驱散后,武某携带一个12公斤的煤气罐,来到陈兴道桥中间,距离省人民委员会大门约50米,继续大声叫喊。当武先生打开煤气并准备点火时,警察冲进来将其制止并逮捕。

法庭上,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恨不已。武说,那天他喝酒的时候,一个朋友给他看了一段人们向省人民委员会总部投掷石块的视频。酒后,武到船上取了个油箱,雇了一辆摩的,载着他一起参加了骚乱。

Ngoc回忆说,当时她正在Ca Ty河畔的一家啤酒屋帮忙,看到有人聚集在省人民委员会总部,于是她就跟着他们去了。一些年轻男子要求这名女被告将汽油倒入啤酒瓶中,制成汽油弹,然后向执勤警察投掷。那些人其余的人则说陌生人给他们钱让他们扔石头。

评审委员会被告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不安全和秩序混乱,引发了民众的恐慌,需要予以严厉处罚,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6月10日至11日,平顺省人民委员会总部遭到破坏和焚烧。图片:福俊。

此前,6月10日和11日,以抗议《经济特区法》草案为由,很多人都喝茶n 平顺省人民委员会总部和计划投资部砸毁并焚烧多辆摩托车和汽车。在潘里夸镇,极端分子封锁了1号公路的交通,并在消防局总部内焚烧了多辆汽车。事件造成数十名警察受伤。

除了平顺省,胡志明市、同奈省、隆安省等周边地区也出现了类似情况。许多人因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财物抵抗执法人员。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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