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人讨薪事件看劳动合同的教训
(Baonghean.vn)——南丹县一名市民反映,公司故意拖欠其工资。经核实,欠薪源于法律限制,导致双方在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出现分歧和矛盾。
六个月索要两个月的工资
在“报告和求助”中,居住在南灵乡(南丹)的阮德水先生说:阮德水先生本人曾在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保护TA公司(TA公司)于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28日驻荣市。截至2021年8月1日,TA公司仍拖欠阮德水先生2个月工资,共计1200万越南盾(即2021年1月和2月的工资)。
据Thuyet先生反映,他本人曾多次要求TA公司的会计人员和董事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至今仍未收到。“我甚至还见了HM有限公司的领导——这家公司与TA公司签订了安保合同,我被TA公司派到那里做了两个月的保安——要求直接支付工资。”薪水但该公司称已向TA公司全额付款。
HM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与TA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的事实属实。双方签订合同后,TA公司自2020年9月起派遣1名员工到HM公司位于宜禄县宜公南乡的石材生产开采车间担任保安。2021年1月,应HM公司更换保安人员的要求,TA公司派遣阮德水先生担任保安人员。
![]() |
HM公司与TA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合同 图片:HT |
HM公司代表表示:“阮德水先生于2021年1月和2月根据与TA公司签订的合同,来到我公司位于义公南乡的采石场担任保安。截至目前(2021年7月26日),我公司已按约定向TA公司全额支付费用。”
不发工资的原因
在与TA公司董事TDT先生交谈时,T先生表示,阮德水先生确实已经两个月(2021年1月和2月)没有收到工资了。“但是,我们并非故意不发工资。”支付对于 Thuyet 先生,公司目前“暂停”支付工资,以澄清公司与 Thuyet 先生个人之间的一些问题。
TDT先生进一步解释道,TA公司与HM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安保合同,自2020年9月25日起生效。然而,2021年2月底,HM公司宣布终止与TA公司的合同,理由是不再需要在宜公南乡的采石场雇佣安保人员。收到合作方通知后,TDT先生表示:“我联系了阮德水先生,告知双方合同终止的消息;并要求Thuyet先生将HM公司采石场的安保工作移交给他,然后返回总部,以便我们另行安排工作。但我多次联系Thuyet先生,他都以家里有事,没有来见公司领导为由。”
由此,TDT先生怀疑阮德水先生与HM公司之间存在直接的保护合同协议,导致HM公司终止与TA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了验证这一怀疑,在两家公司终止合同约一周后,TDT先生亲自前往位于宜公南乡的HM公司采石场进行核实。
“我到达后,见到了Thuyet先生、HM公司的代表以及采石场的许多工作人员,这证明HM公司在与我们解除合同时给出的无需雇佣保安人员的理由是不真实的。而Nguyen Duc Thuyet先生说他因为家里事忙,没有回来见我,而是在别处担任保安工作,这同样是不真实的。而且,直到现在(2021年7月),Thuyet先生仍在Nghi Cong Nam采石场担任保安。”TDT先生肯定地说道。
TDT先生表示,这就是TA公司一直没有支付Thuyet先生工资的原因,因为他们想弄清楚Nguyen Duc Thuyet先生是否故意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不诚实,造成损失并失去公司的合同。
![]() |
阮德水先生在HM公司采石场工作(2021年7月26日摄)。图片来源:HT |
在与阮德水先生谈及这一信息时,水先生证实:“确实在2021年2月底,TDT先生打电话让我回去其他地方工作,但当时我很忙,所以没能去。几个月后,当我回来时,公司说没有工作安排给我做。”
劳动合同执行的经验教训
为澄清当事人的解释,2021年7月26日,我们前往位于宜禄县宜公南乡的HM有限公司采石场。当时,阮德水先生正在该采石场执行保安任务。HM有限公司的一位代表表示,阮德水先生目前根据HM公司与一家名为BA的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在该公司的采石场担任保安。
“我们与阮德水先生没有直接签订安保合同。目前,阮德水先生根据与BA公司的合同,在我们公司担任了大约10天的保安,”HM公司的一位代表说道。该人士补充道,2021年2月,HM公司因TA公司易主而终止了与TA公司的合同。此后,新业主立即与BA公司签订了安保服务合同,至今仍在继续。
因此,TDT先生对Thuyet先生含糊其辞、不诚实的怀疑是有根据的。事实上,截至目前(2021年8月),Nguyen Duc Thuyet先生也已确认已跳槽至其他公司,但尚未解除与T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 |
Thuyet先生工作的采石场(照片拍摄于2021年7月26日)。图片来源:HT |
TDT先生表示,他希望澄清此事,并果断解决,以此作为其他员工的教训,让他们明白权利和义务必须并行,并认识到自己在集体建设中的责任。如果每个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像阮德水先生一样随意辞职,那么公司很快就会破产,尤其是在疫情严重影响业务的时期。
对于尚未办理与T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被调职的情况,阮德水先生解释称,他只是觉得这家公司无法安排自己想要的工作,所以才要求跳槽。至于法律手续,则是他的疏忽。即使调职,他仍然只是执行“口头合同”,并未办理任何手续。至于TA公司,员工相关记录的管理仍然比较松散,人事变动时也没有及时更新法律手续。
2021年8月2日下午,Thuyet先生前往TA公司与TDT先生会面,商讨并商定了工资发放期限并解决了相关法律程序。双方还坦诚地检讨了各自的工作态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影响彼此的利益。最重要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只有遵守法律,当发生冲突和纠纷时,法律才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