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波水电站受影响家庭的补偿不足

天鸿 September 12, 2023 08:16

(Baonghean.vn)溪波水电站蓄水后,两户人家的土地同时被淹,但其中一户人家获得了每平方米 6,000 越南盾的补偿,而另一户人家只获得了该数额的一半。

补偿价格“差异”

多年来,Tuong Duong 县 Tam Quang 乡的 Luong Dinh Tien 先生(63 岁)一直四处上访,要求收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因为他的土地受到了 Khe Bo 水电站项目的影响。Tan Quang 乡共有 25 户人家的土地被水电站淹没,而他只获得了每平方米 3000 越南盾的补偿,Tien 先生就是其中之一。2同时,其余家庭获得每平方米 6,000 越南盾的补偿2,尽管所有地块同时被淹没。

“他们说,因为我的土地是2019年登记的,所以只能按这个价格赔偿。在那之前和之后登记的,赔偿金额都会翻倍。但赔偿登记晚了,又不是我的错。”田先生愤愤不平地说。

1998年,Tuong Duong 县分配给 Tien 先生 13.3 公顷土地,使用期 50 年。到 2007 年,其中 7 公顷土地被收回用于修建 Khe Bo 水电站。然而,Tien 先生并未收到这笔土地的补偿。经过多年的投诉,他了解到未获得补偿的原因是这块土地被重新划分给了 Tam Dinh 公社。因此,他必须征求村长对土地来源的意见,并让 Tam Dinh 公社人民委员会确认没有争议,才有资格考虑编制土地补偿文件。同时,Tam Dinh 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村长都拒绝签字确认土地来源。作为交换,Tam Dinh 公社要求 Tien 先生归还剩余的 6.3 公顷被淹没的土地。后来,虽然田先生提交了归还申请,但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村管理委员会仍然拒绝签署确认书。Tam Dinh 乡随后要求田先生“支持”才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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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靠溪波水电站维持生计。摄影:田雄

经过多次谈判,Tam Dinh 公社同意将这一数额降至 4000 万越南盾。3 年前,义安报报道了这一事件祥阳县委书记直接指示三定公社退还田先生4000万越南盾,同时紧急为该户办理相关手续。

经过漫长的申诉过程,田先生终于申请到了 7 公顷被淹没土地的补偿,但当时他只得到了 3,000 越南盾/平方米的补偿。2田先生认为不公平,继续投诉。

据记者调查,不仅田先生一家,在三光乡,多达25户家庭也受到这一补偿价格的影响。此外,三定乡和三泰乡也有很多家庭。这些家庭都是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登记过补偿的。至于在此之前和之后登记过补偿的家庭,他们得到的补偿都是双倍。同时,这些地块在2013年溪波水电站蓄水时被同时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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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的7公顷土地已被湖水淹没10年了,但直到最近才得到补偿。图片:田洪

弱势群体

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介绍,溪波水电站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2013年蓄水工程投入运行。然而,目前部分土地征用、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尚未完成,特别是农用地征用、补偿及扶持、补偿地价核算、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等工作尚未完成。

关于土地定价,该项目自2007年开始实施土地补偿和支持,因此生产林地的价格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上涨也有下跌,具体如下:在开始实施该项目时,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Tuong Duong县土地价格表,生产林地的价格为6,000越南盾/平方米2

至2016年,落实2013年土地法,制定具体土地价格,用于溪波水电站项目土地补偿和支持工作,祥阳县人民委员会编制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据此,建议继续适用生产林地价格为6000越盾/平方米。2以确保项目的整体公平性。然而,未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生产林地价格被降至3000越南盾/平方米。2

“到2020年,执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祥阳县各类土地价格表的第63号决定,生产林地价格为6000元/平方米2,相当于2007年至2015年项目土地价格”,县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并告知目前,2016-2019年期间获得补偿的家庭有很多请愿和建议,考虑对整个项目的生产林地适用额外的土地价格,价格相同为6000越南盾/平方米2

祥阳县人民委员会领导还表示,目前,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已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和部门提交文件,要求考虑为溪波水电站项目适用 2016-2019 年生产林地价格,价格为 3,000 越南盾/平方米2最高 6,000 越南盾/米2,以在民众和投资者之间建立共识,确保公平,避免信访和投诉,同时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土地自2013年4月起被洪水淹没,此后人们一直没有使用这片土地;由于一些问题,直到2016年至2019年期间才具备编制土地补偿文件的条件。其中就包括梁廷进先生的案例。

不仅土地补偿价格不足,许多受溪波水电站影响的土地使用者还面临其他诸多政策的不利影响。根据规定,在向贫困户、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户、边境地区和海岛户发放首张土地使用权证时,可以免缴土地使用费。祥阳县在向三光乡、三定乡、三泰乡、石严乡和舍良乡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时,由于这些乡都是极度困难乡,因此免缴土地使用费(2014年之前)。

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介绍,当时,受国家为实施溪波水电项目而收回的部分土地影响的农户尚未获得证书,因为投资者尚未测量和调整土地记录。根据规定,需要“以投资者向主管土地管理机构支付的形式,支持调整土地管理记录的费用。此外,不得收取任何金额,包括费用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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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波水电站于2007年开工,并于2013年开始蓄水,但补偿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图片:Tien Hung

同时,目前溪波水电站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三光乡、三定乡、三泰乡、舍良乡和石宪乡等乡均已达到新农村建设的终点线,不再属于特殊困难乡。因此,按照规定,发放土地使用证时必须履行与土地相关的财务义务。这让这些农户认为不公平。

“为了凝聚民心,确保公平,避免民众的投诉和诉讼,同时确保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县人民委员会还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在水库蓄水时考虑适用该政策,具体是在2013年5月13日之前,以确保与该地区其他家庭一样的权利和公平”,县领导补充道。

此外,受溪波水电站影响的家庭也无法享受培训、转业和求职方面的支持政策。以现金支持形式从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和个人手中收回农用地的,支持标准为省人民委员会公布的价格表中同类农用地价格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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