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多名非法交易发票金额超过 2000 亿越南盾的公司的董事被暂时拘留。
3月21日,公安厅通报了以黄登玉美庄为首的公安机关在本市及全国各省市扩大非法买卖发票案件侦查结果。
胡志明市警察局 查明,2017年4月至2023年3月,黄登玉美庄为进行非法买卖发票活动,伙同黄玉芳陈(陈氏妹妹)等家庭成员,使用亲属的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或在典当行非法购买并买回法人身份证。

随后,受害人又聘请吴氏碧水提供服务,设立空壳公司,为多名受害人非法买卖增值税发票,为自己及同伙牟取非法利益。
胡志明市警方经济警察局调查结果显示,在上述期间,黄登玉美庄及其同伙设立并使用41家空壳公司,向全国52个省市的6476家企业和单位非法出售35273张增值税发票,税前总额达40350多亿越南盾,增值税额近3900亿越南盾,总价值达44240多亿越南盾;非法获利600多亿越南盾。

胡志明市警察局重点指导各单位采取同步专业措施,迅速逮捕肇事者,收集大量重要文件和证据,追回涉案资产。

为扩大调查,3月17日,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对10名被告人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临时拘留令,这些被告人包括:丁玉英、阮玉勇(协发公司、协发周富公司董事)、阮世雄(富元有限公司董事)、郭国盛(川生有限公司董事)、阮氏文(Kmax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黎长山(庆江有限公司员工)、黄富家(庆江有限公司董事)、河氏寿、黄文图(黄草灵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和范公松(安阳技术环境有限公司董事),罪名是非法买卖增值税发票1,500多张,营业额达涉案金额逾2000亿越南盾,增值税逾200亿越南盾。调查机关已追回涉案金额逾50亿越南盾。
截至目前,胡志明市警察局经济警察局已对76名被告提起公诉,追回约600亿越南盾的非法利润,并纠正了偷税漏税行为。
经济警察局正持续加大调查力度,对使用非法发票的个人和企业进行严厉处理,形成普遍震慑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