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闭幕:历史性会议审议历史性决议
经过三天(4月10日至12日)紧张、认真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代表会议圆满完成全部内容和议程,于4月12日下午闭幕。

苏林秘书长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闭幕会议。

苏林总书记在闭幕致辞中表示,中央委员们就许多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民主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坦诚交流,就重要核心内容达成了高度共识。中央委员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大会决议。
可以肯定的是,十三届中央第十一次会议已经完成了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计划。许多中央同志建议政治局承认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议,讨论我国新革命时期的历史性决策。
苏林总书记代表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对中央委员会积极负责、主动、科学创新、果断有效、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各专门委员会、中央党委和有关部门为会议所做的周到、细致、有针对性、更加完善的准备和服务工作表示肯定、高度评价和赞扬。
合并后的省级行政单位为34个省市,乡级行政单位减少约60%—70%。

总书记表示,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度赞同继续整顿政治体系机构、整顿行政单位、组建两级地方政府等工作小组所提建议、报告和项目内容。
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地方政府分为两级组织政策:省级(省、直辖市)、乡级(乡、坊、省直辖市特区、市);合并后省级行政单位数量为34个省市(28个省和6个直辖市),其名称和行政政治中心将根据提案和方案中提出的原则确定;在国会决定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和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的若干条款后,县级行政单位将停止运作;合并乡级行政单位将确保全国将现有的乡级行政单位数量减少约60-70%。
总书记明确表示,同意按照省、乡行政系统建立地方党组织;结束区级党委的活动;地方党组织的建立必须符合党章和中央委员会的规定。
在新的行政组织模式下,省级行政区既是中央政策的执行层级,也是省、市级政策的发布层级,并直接指导和管理辖区内乡镇的活动。乡镇主要执行中央和省级行政区发布的政策,权力下放得到加强,有权发布法律文件,决定辖区内执法组织的组织方式,并决定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总书记强调,他赞同越南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机关报告和方案中提出的安排、精简、合并党和国家在中央、省、乡各级越南祖国阵线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方针;同意终止公务员工会和武装部队工会活动,降低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缴纳的工会会费水平的方针。
中央同意继续调整和精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机构,结束高级和区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建立三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直辖市和地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体系保留现行模式)。
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修改补充宪法和国家法律有关地方政府条例,为政治体系的组织和机构安排服务;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条例;确保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过渡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不间断地按照安排和合并计划和路线图进行。
总书记强调,中央要求国会、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落实体制机制建设任务。高度重视做好这些任务,大力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在2025年彻底消除体制障碍、困难和障碍,打造法制化通道,奠定发展基础,特别是解决招投标、预算、公共投资、私营经济、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问题;为在政治体制机构的调整和精简方面进行革命奠定坚实的良好基础;清理瓶颈和资源;推进与精简机构、有效运作相关的彻底简政放权;为地方和全国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制定和颁布法律政策必须紧扣党的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和组织结构革命的特点,不让因等待法律和机制而导致延误和错失良机;营造公开、透明、安全、低成本的营商环境;彻底解决体制“瓶颈”,将其转化为资源和竞争优势,使越南成为行政改革和创新创业领域的领先国家之一,赶上、跟上并超越领先国家。
为完善党的十四大文件继续作出贡献

对于服务党的十四大文件草案,总书记说,中央一致评价,这次文件草案精简精炼(约减少了30%—35%),但内容比较完整、深刻,既保证了文件性,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便于立即贯彻落实,对许多重大问题进行了更新和补充,对党组织起草文件起到了示范作用。
通过交流讨论,中央达成高度共识,认为必须立即落实文件草案中一致通过的若干重大决议,同时将其具体化到2025年至2030年任期党的文件中。
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小组委员会继续认真研究中央意见,充分补充必须面对的客观困难和挑战、历届任期内存在而未能克服的缺点和局限性、以新思维、新革命方式适应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任务和解决方案,不断超越自我,确保主动、自主、快速、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求各党委在筹备和组织代表大会过程中,着力深入讨论各项任务和解决方案,继续为完善党的十四大文件和本级代表大会文件作出贡献……
关于组织制定和实施党章的工作,总书记指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已讨论、提出意见并基本同意批准《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指导意见草案》;《补充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规划》;《修改和补充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实施党章的条例》的内容;《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条例》;《修改和补充中央政治局关于召开各级党代会、迎接党的十四大的任务》2024年6月14日第35-CT/TW号指示和2025年1月18日第118-KL/TW号结论的内容;《关于选举2026年至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指导意见》。中央要求政治局、党委、党组织和有关机构抓紧落实中央一致同意的内容。
关于当前任务,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各党委、各党组织、各机关、各单位、各地方和各领导干部在代表大会召开后立即部署各项工作。关于合并、合并后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总书记指出,关于文件,各省级代表大会文件应在新的中央文件草案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完善。
对于合并或整合的省份,各常务委员会必须相互讨论,制定新省代表大会的文件。这些文件必须本着新省“扩大发展空间”的精神制定,而不是将旧省的文件机械地合并到新省的文件中。合并后的公社也必须遵循这一精神。
关于人员,必须首先确定工作要求的最高标准,然后才是其他标准。省级常委会(合并、整合后)必须就此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执行上保持高度一致,尤其是在合并后各机构负责人的安排上。对于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由负责该地区的政治局和书记处进行指导(各省也应指派省委成员指导公社级代表大会)。
中央要求各十四大筹备小组及时收集补充意见和建议,完善文件草案(特别是关于合并后各地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部分),并将其送交各级党代会讨论、征求意见,继续完善文件草案,在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汇报,供干部、党员和人民讨论并提出意见。
未来的工作十分复杂,现实生活十分紧迫,人民群众、干部党员群众翘首以盼,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总书记明确指出,党中央相信,我们发扬民族团结、顽强、不屈的传统,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在全党、全民、全军的共同努力、共识和奋斗下,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出色地完成既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
闭幕式的一些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