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闭幕:历史性会议探讨历史性决策
经过三天(4月10日至12日)紧急认真、高度负责的工作,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完成了提出的全部内容和计划,并于4月12日下午闭幕。

苏林秘书长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闭幕会议。

苏林总书记在大会闭幕致辞中表示,中央委员们就许多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民主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坦诚交流,就重要核心内容达成了高度共识,中央委员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大会决议。
可以肯定,越共十三届十一中全会已经完成了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计划。许多中央同志建议政治局承认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议,讨论我国新革命时期的历史性决策。
苏林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对中央委员会积极负责、主动作为、科学创新、果断有效、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对各分委员会、中央党委办公室和有关机构为大会所做的周到、细致、重点突出、改进的筹备和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合并后的省级行政单位为34个省市,乡级行政单位减少约60-70%。

总书记表示,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度赞同继续整顿政治体系机构、改组行政单位、组建两级地方政府等工作小组所提意见、报告和方案中提出的内容。
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地方政府分为两级组织政策:省级(省、直辖市)、乡级(乡、坊、省直辖市特区);合并后省级行政单位数量为34个省市(28个省、6个直辖市),其名称和行政政治中心将根据提案和方案中提出的原则确定;在国会决定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和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若干条款后,结束县级行政单位的运作;合并乡级行政单位将确保全国将现有的乡级行政单位数量减少约60-70%。
总书记明确表示,同意按照省级和乡级行政系统建立地方党组织;停止区级党委员会的活动;按照党章和中央委员会的规定建立地方党组织的方针。
在新的行政组织模式下,省级行政区既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层级,也是省、市级政策的发布层级,并直接领导和管理辖区内乡镇的活动。乡镇主要执行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政策,权力下放力度加大,有权发布法律文件,决定辖区内执法组织的组织方式,并决定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总书记强调,他同意越南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机关报告和方案中提出的安排、精简、合并党和国家在中央、省、乡各级越南祖国阵线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方针;终止公务员工会和武装部队工会活动,降低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人缴纳的工会会费水平的方针。
中央委员会同意继续调整和精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机构,结束高级和区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建立三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直辖市和地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体系保留现行模式)。
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修改补充宪法和国家法律有关服务于政治体系组织和机构的地方政府条例、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条例的方针,确保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过渡期,确保根据安排和合并的计划和路线图顺利、不间断地开展工作。
总书记强调,中央要求国会、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落实体制机制建设任务。高度重视做好这些任务,大力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在2025年彻底消除体制障碍、困难和障碍,打造法制化通道,奠定发展基础,特别是在招投标、预算、公共投资、私营经济、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问题;为在政治体系机构的调整和精简方面进行革命奠定坚实良好的基础;清理瓶颈和资源;推进与精简机构、有效高效运作相关的彻底简政放权;为地方和全国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制定和颁布法律政策必须紧紧围绕党的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和组织结构革命的特点,不让等待法律和机制的情况造成延误和错失良机;营造开放、透明、安全、低成本的营商环境;彻底解决体制“瓶颈”,将其转化为资源和竞争优势,使越南成为行政改革和创新创业领域的领先国家之一,赶上、跟上并超越领先国家。
继续为完善党的十四大文件作出贡献

对于十四大文件草案,总书记表示,中央一致评价,这次文件稿编辑精炼、简洁(约减少了30%-35%),但内容比较完整、深刻,既保证了文件性,又具有全面性,可操作性强,能够立即贯彻落实,对许多重大问题进行了更新和补充,对党组织文件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通过交流讨论,中央达成高度共识,认为必须立即落实文件草案中一致通过的若干重大决议,同时将其具体化到2025年至2030年任期党的文件中。
在此基础上,各分委员会要继续认真研究中央意见,充分补充必须面对的客观困难和挑战、长期存在的问题和未能克服的局限性、适应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任务和解决方案,以新的思维、新的革命方式,超越自我,确保主动、自主、快速、可持续发展;同时,各党委要集中精力,深入讨论在筹备和组织代表大会过程中提出的任务和解决方案,继续为完善党的十四大文件和本级代表大会文件作出贡献……
关于组织制定和实施党章的工作,总书记指出,中央执行委员会讨论并提出意见,基本同意批准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指导意见草案;补充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规划;修改和补充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党章实施细则的内容;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规定;修改和补充中央政治局关于召开各级党代会、迎接党的十四大(任期从2026年至2031年)的指示(2024年6月14日第35-CT/TW号指示和2025年1月18日第118-KL/TW号结论)的内容;关于选举2026年至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指示。中央要求政治局、各党委、各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抓紧落实中央一致同意的内容。
关于当前紧迫任务,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各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地方和领导人在代表大会召开后立即部署工作。关于合并、合并后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总书记指出,在文件方面,各省级代表大会文件应在中央新文件草案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完善。
对于合并或整合的省份,各常务委员会必须相互讨论,制定新省代表大会的文件。这些文件必须本着“拓展新省发展空间”的精神制定,而不是将旧省的文件机械地合并到新省的文件中。合并后的公社也必须遵循这一精神。
在人员方面,必须首先确定最高标准,其次才是其他标准。省级常委会(合并、整合后)必须就此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确保执行工作高度统一,尤其是在合并后各机关负责人的安排上。对于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由负责该地区的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进行指导(各省也应指派省委成员指导公社级代表大会)。
中央要求各十四大筹备小组及时收集补充意见和建议,完善文件草案(特别是关于合并后各地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部分),送各级党代会讨论征求意见,继续完善文件草案,在第十二届中央会议上向中央执行委员会汇报,供干部、党员和人民讨论并提出意见。
面临的工作十分复杂,现实生活十分紧迫,人民群众、干部党员群众翘首以盼,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总书记明确指出,党中央相信,我们发扬民族团结、顽强、不屈的传统,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在全党、全民、全军的共同努力、一致行动、共同奋斗下,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出色地完成既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
闭幕式的一些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