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知识更新的新规定。
中央政治局于2024年5月10日颁布了第145-QD/TW号条例,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知识更新制度,取代了2013年2月1日颁布的第164-QD/TW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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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培训更新知识技能是巩固和补充干部必备知识、政治理论、党的建设工作、政治制度等方面的新知识、领导和管理技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活动(不包括专业知识、专业、职称、国家管理、资源储备、国防安全知识、决议理解等方面的培训等)。
适用对象包括:党委、党组织、各部门、部委、分支机构、中央机关、各级党委咨询机构、负责培养和更新各级领导干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培养机构。
各级领导和管理者分为3类:
- 第一组: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和高级领导。
- 第二组: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管理的干部。
- 第三组: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管理的干部。
培训内容定向如下:
-总结实践成果,发展党的观点、路线的理论和认识,有利于提高领导能力、思想水平、视野、经验水平、水平、水平、水平、水平,有利于提高执政能力、治国理政能力、管理科学水平,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制度和政策。
——各级、各机关、各单位、各地方关于党的路线、政策、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党的建设和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外交等问题的决议、文件内容有所新变化。
- 世界、地区、国内和地方情况。
- 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处理领导、行政和管理中出现的复杂问题的经验。
关于培训时间:
第一组:具体时间由政治局决定。
第二组:由政治局、书记处决定,每届不少于5天。
第三类:由干部管理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决定,每期不少于7天。
培训以面对面或面对面与在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 宗旨:培养和更新各级领导和管理者必备的知识与技能,为提升能力、思维、视野、素质、工作效率和实践经验做出贡献。
- 要求:培训和更新知识技能是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考核干部和党委、党组织能力的标准之一。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更新知识技能的组织实施必须务实有效,避免形式主义。
训练层次
对于第 1 组和第 2 组:
- 中央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年度知识技能培训更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建议,并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实施情况。
——中央宣传部负责指导培训内容、知识技能更新,协调培训内容的考核,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年度培训实施工作。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牵头组织实施年度培训计划,更新知识技能;牵头配合中宣部及相关机关组织内容评审、推荐记者。
对于第 3 组:
——中央宣传部负责指导培训内容、知识技能更新,协调培训内容的考核,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年度培训实施工作。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主持协调指导各中央各部门、各部委、各行业、各省、直辖市党委制定、评估专题内容;介绍记者情况。
——中央各部门、各部门、各行业、机关负责指导、领导所属机关、单位具体落实培训制度,更新知识技能。配合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确定培训内容和主题。指导所属机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更新知识技能。
- 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常务委员会负责:
领导、指导各级党委、直属党组织制定、检查、督促组织实施培训制度、提高干部的知识技能。配合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确定培训内容、主题,组织实施领导下属干部的培训工作。
指导省委组织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省政治学校制定计划、选定内容、评估培训项目内容,按照职责组织培训,更新知识技能。
指导县级党委常委会、各部门、各分支、各领域、越南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省级公共服务单位配合省级政治学校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更新领导、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