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同意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对178号令有关干部政策制度进行调整。
政治局基本同意关于调整政府第178/2024/ND-CP号议定(第178号议定)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以在精简机构的同时解决干部、公务员政策制度中的一些缺陷。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陈锦秀签署了政治局第75号关于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调整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和军队各项政策制度适用范围和对象的决定的公告。
消除政策和制度中的一些缺陷
听取政府党委关于机构调整情况的报告和各机关的意见后,政治局讨论并基本同意在实施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调整第178/2024号法令关于规范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和军队政策制度的范围和适用对象的方针。
针对政策和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政治局同意对特定目标群体作出调整,包括:
- 第一个、未达到连选连任年龄的干部和达到连选连任年龄的干部,自代表大会召开之日起,工作年限为30个月至60个月的同级党委委员,为退休年龄。
与此同时,参加党委工作的干部必须结束党内活动,完善组织机构,入党时间不满60个月的干部必须达到退休年龄。如需提前退休,以便为人事安排创造条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第177/2024号法令第2条第1、2、3、4款规定)。
- 周一2019年1月15日前按照劳动法规定领取国家预算工资的党政机关、国家事业单位、中央至县级社会政治组织和武装部队中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作人员,距离退休年龄还有5年的,不受机构调整的直接影响,但必须精简人员,精简机构,改组和提高政治系统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队伍素质。
- 周二因实施机构调整、合并、整合等直接影响,在党和国家指定的中央和地方团体中按工资限额工作、领取国家预算工资的人员。
与现行178号令规定相比,上述政治局批准的内容扩大了适用范围和主体。
根据现行第178号法令的规定,规范范围和适用对象为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从中央到县各级机关、组织、单位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
同时,他们也是各级政治系统的干部、公务员、人民军队、人民警察等武装力量以及组织和安排政治系统各级机构和行政单位的关键人员。
另外,根据178号令的规定,在政治体制机构的安排上,还设立了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和军队8个政策组。
认真审查制度,合理调整,彻底解决问题。
在第75号结论中,政治局还责成政府党委认真吸收政治局的意见,指示内务部认真研究该法令的规定,作出合理调整,彻底解决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其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可行。
确保政策和目标的贯彻落实,为政治体系组织安排的落实创造有利条件。
留住高素质、有能力、有才干的人才,精简队伍,调整结构,提高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和公务员队伍素质,满足国家发展任务的要求。
结论指出,根据政治局的政策,政府党委紧急指示进行制度化实施。
各机关、单位、地方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凝聚共识,团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