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终结海洋银行案件侦查

October 7, 2016 06:47

10月6日,据公安部侦查警察局消息人士透露,侦查警察局已结束调查,并建议对大洋商业股份银行(Oceanbank)原董事长何文深及其同伙提起公诉,罪名包括:在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贷款的规定;故意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侵占财产;在大洋银行及有关单位滥用职权。

Bị can Hà Văn Thắm thời đương chức. (Ảnh: vov.vn)
被告人何文深任职期间。(图片:vov.vn)

警方侦查机关认定,该案件后果特别严重,涉及Oceanbank银行系统内从总行到各分行、交易中心等众多犯罪嫌疑人的参与,给银行和国家资产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对国家经济形势造成不利影响,并对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实施造成负面影响。Oceanbank银行前董事长何文深是本案的主谋,在同伙的有效协助下,主导了整个犯罪活动。

据公安部侦查警察局调查结论,在经营Oceanbank银行过程中,何文深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设立“后院”公司等方式,指使下属实施多项违法行为,采用多种手段从银行提取资金归个人使用,造成数万亿越南盾的损失,至今无法挽回。

在参与和管理Oceanbank银行期间,作为银行负责人,何文深指示Oceanbank银行董事会解决不符合贷款条件、没有抵押品、客户将贷款用于错误用途、违反国家银行贷款规定和Oceanbank银行贷款流程和程序的贷款问题,直接导致Oceanbank银行损失达5000亿越南盾。

河文深了解国家银行对信贷活动和外汇交易的规定,但为了从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PVN)筹集资金,河文深同意按照阮春山(1962年出生,河静省人,前Oceanbank总经理)的要求,在存款合同之外支付款项。

被告人谭某和阮春山商议并实施了通过BSC公司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政策,造成Oceanbank及其客户损失700亿越南盾。此外,何文深还指使并怂恿Oceanbank领导层,对在Oceanbank存款的客户,在存款利率之外额外支付一定金额,超出国家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上限,导致Oceanbank损失9840多亿越南盾。

公安部侦查机关建议对何文深提起公诉,罪名包括:在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违反信贷管理规定;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故意违反国家经济法规,造成严重后果。

除对大洋银行原董事长提起公诉外,公安部侦查机关还建议对其他被告人提起公诉:大洋银行原总经理阮春山;大洋银行原总经理阮明秋,均被建议以涉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罪名提起公诉。大洋银行原副总经理阮文焕,被建议以涉嫌在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贷款的规定、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的罪名提起公诉。根据侦查结论,没有证据证明阮文焕先生个人从中获益,因此,公安部侦查机关建议在起诉和审判时考虑减轻其刑罚。

拟对BSC越南公司原总经理范黄江因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被告人阮春胜(Oceanbank客户与战略合作伙伴部原副部长)、黎氏秋水(Oceanbank原副总经理)、武氏秋阳(国内会计与交易部原部长)、阮怀南(资金部原部长)、阮氏秋宝(个人客户部原部长)、杜大奎庄(个人客户部原部长)、黎俊英(升龙支行原行长)、阮明道(河内支行原行长)、吴海南(海防支行原行长)、黎琼安(乂安支行原行长)、阮国战(西贡支行原行长)。还建议对原胡志明市分行行长黄碧文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提起公诉。

何文深及其在Oceanbank和相关单位的同伙的案件是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从现在起至2016年底和2017年第一季度开庭审理的六起重大腐败和经济案件之一。

据越南共产党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公安部终结海洋银行案件侦查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