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投资部对义安省工业园区和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意见
(Baonghean.vn)——计划投资部刚刚发布了一份文件,对乂安省2021-2030年规划报告中的若干内容进行了评论,展望2050年,其中包括有关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以下内容:
-关于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 2030年拟规划的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为8036公顷,比根据政府总理2022年3月9日第326/QD-TTg号决定分配给义安省的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工业园区用地目标超出3663公顷;因此建议根据分配的工业园区用地目标和吸引基础设施投资和吸引二次投资的能力,重新审查和安排工业园区的投资优先顺序。

+规划报告在东南义安经济区扩展计划中提出了多个工业区;然而,没有审议和批准经济区扩展计划的依据,因此建议审查此内容。
+要求具体解释符合政府2022年5月28日第35/2022/ND-CP号法令第4条第4款规定的条件。
+在制定工业园区体系发展规划过程中,为确保拟建工业园区实施的可行性,建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审查各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能力,预测2021年至2030年期间全省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能力以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政策的批准条件(包括入住率、土地用途转换等条件),并依据投资法和工业园区法的规定制定合理的规划。同时,在规划中考虑和确定新增工业园区的位置时,建议审查并确保与其他现有项目不重叠;如有重叠,建议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 审查统一总结报告和批准省级规划的决定草案中产业园区体系发展规划的内容,并参考已批准的省级规划中产业园区体系发展规划的内容,统一列示产业园区名单。
- 关于经济区发展规划:
+ 至2030年拟规划的东南义安经济区和清水口岸经济区总土地面积超过13.1万公顷,超出第326/QD-TTg号决定规定的至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中分配给义安省的经济区土地目标10万多公顷;因此,没有依据审议和批准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提出的经济区体系发展规划。
+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需根据所分配的经济区土地配额,研究制定发展经济区体系的计划;必要时,在有追加经济区土地配额的情况下,提出扩大或建立新经济区的计划,并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 关于 Thanh Thuy 经济区:
2013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关于至2020年义安省发展方向和任务的第26/NQ-TW号决议提出的“推动青水口岸经济区发展,将青水国家口岸提升为国际口岸,使之成为对老、泰、缅三国重要的贸易枢纽”的任务尚未落实。因此,省规划评审委员会在2023年5月29日第3985/CV-HDTĐ号文件中,在审查义安省2021-2030年规划文件(展望2050年)时要求具体说明在规划期内提出发展青水口岸经济区(义安省清章县)的依据。
乂安省计划投资厅2023年6月8日第2273/SKHDT-TH号文件所附乂安省2021-2030年规划文件(展望2050年)的验收和评估后说明报告中指出,“在功能区发展规划中,建议扩大东南经济区,建立清水口岸经济区,前提是按照第326/QD-TTg号决定分配的土地面积进行调整。为此,政府总理于2023年4月27日颁发了第315/TTg-KTN号文件,关于编制、评估和批准省级2021-2025年五年土地利用计划和编制和调整县级2021-2030年土地利用计划,并颁发了第315/TTg-KTN号指示。” 2023年5月2日第360/CT-TTg号决定关于规划结果的报告。其中,确定了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综合了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和2025年土地利用规划中需要调整的土地利用目标。因此,这是未来第326/QD-TTg号决定调整后的拟议规划”。然而,这部分内容在规划报告中尚未体现,建议在规划报告中予以明确,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