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布住宅小区管理使用规定
建设部已发布第02/2016/TT-BXD号通函,颁布关于公寓楼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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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g Thanh Song Lam 公寓位于荣市。 |
因此,公寓楼管理运营服务的价格,依据《住房法》第106条的规定,以每栋公寓楼为单位,并与管理运营单位协商确定。公寓楼已交付使用,但未召开首次公寓楼务会的,管理运营服务价格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并在公寓买卖或租购合同中明确;公寓楼务会召开后,服务价格由公寓楼务会根据与运营单位的协商确定。
公寓楼管理和运营服务的价格以越南盾确定,并按公寓使用面积或公寓楼内其他面积(按净面积确定)每平方米(m²)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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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中公寓A1栋的大多数住户都同意该政策、补偿和安置支持。 |
公寓楼管理运营费是公寓楼业主、使用人(包括公寓楼内公寓及其他区域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投入使用的情况)按月或定期向管理运营单位缴纳的费用,用于执行规定的任务。
公寓楼的管理运营成本按照管理运营服务价格×公寓楼内公寓使用面积或非公寓区域使用面积(平方米)计算。
公寓业主有责任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并出资维护公寓楼的共同财产,以保持住房质量并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私有区域的维护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私有区域以及公寓楼的共同所有权和使用系统和设备。
本通知自2016年4月2日起施行。
按照《公寓大楼管理使用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寓大楼的管理运营成本是管理运营单位为履行下列职责而发生的费用:a-对公寓大楼、公寓小区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电梯系统、水泵、发电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灭火设备、备用设备等设备进行控制、维护运行,定期保养;b-提供保安服务、环境卫生、垃圾收集、花卉及观赏植物护理、昆虫灭除等服务,确保公寓大楼的正常运转;c-其他有关职责。 |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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