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检部门干部轮岗岗位
中央检查委员会各司局长、副司局长及相当职务,轮流担任中央直属党的委员会检查委员会的正、副主任。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张氏梅刚刚签署了越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党检部门干部轮岗工作的规定。
年龄达到可以工作至少 10 年
轮岗对象为区级以上党政巡视系统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干部除外,其领导职务和管理职务已获主管部门批准。
具体包括:省、区级及相当级别巡视委员会专职委员(巡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央巡视委员会正厅级领导和管理职务干部;省巡视委员会处级领导和管理职务干部。

轮岗安排原则上按照与现任职务相当的安排原则执行。对素质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所任职务要求,并按规定保证标准和条件的干部,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考虑安排高于现任职务的职务。
调任干部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符合调任时所担任职务标准和条件的专业资格、专业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
同时,须在党检部门工作满3年,自调任之日起满10年。特殊情况由主管干部管理机关研究决定。
轮换期间最短为3年(36个月),特殊情况由主管人事管理机关审议决定。
跨层级轮换
规定规定了两种轮换类型:层间轮换和水平轮换。
具体来说,层级轮换有三种情况:一是中央巡视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轮换为中央直属党委巡视委员会正、副主任。
二是中央直属党的委员会或检查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委员调任中央检查委员会各司其职、副司长及相当职务;各司其职的部门负责人调任区级检查委员会主席;各司其职的副部长调任区级检查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三、区级巡视委员会主任委员轮流担任省级巡视委员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轮流担任省级巡视委员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副部门负责人。
横向轮换的,有:省、县级巡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相当职务,跨省轮换;省级巡视委员会司局长、副司局长,跨省轮换。
轮换后干部的工作安排,要根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干部工作要求、政治任务,各地方、机关、单位检查委员会干部队伍的情况,干部在执行本地方、机关、单位政治任务方面的工作成效、能力和优势,以及主管部门对干部的评价和评估等情况进行。
调动干部经主管机关决定继续在原调动地方、机关、单位稳定工作的,按照规定不再是调动干部。
党组巡视员轮换的五步流程
步骤一:中央巡视委员会发布党巡视干部年度轮换计划。
第二步:根据干部轮换需要,中央直属党委对各地方、机关、单位党检部门干部队伍进行考察评估,制定轮换方案,报中央巡视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三步:中央检查委员会汇总地方、单位建议,审查调动地点、岗位、人员的标准、条件和方案。
第四步:中央巡视委员会主持地方党委、党组讨论,确定调动人员和岗位名单。
第五步:中央巡视委员会和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分级管理情况,指导组织实施下一步工作,如:收集拟调人员的意见和评估;发文征集考核意见……
July 10, 2023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