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代表就《人民公共安全法》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
(Baonghean.vn)——根据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议程,6月14日上午,国会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娣的主持下,讨论了《人民公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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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上午讨论会概况。摄影:叶英 |
多数意见认为,修改《人民公安法》十分必要,以便及时将党关于不断创新和精简公安机关组织机构、有效运作公安机关的指导思想制度化,适应新形势下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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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代表团代表黄氏秋庄在讨论会上发言。摄影:叶英 |
乂安省国会代表黄氏秋庄在会场发表讲话时表示:“乡警是一支半职业化的武装力量,是维护乡镇安全的核心力量。目前,乡警拥有多项权力:拘留人员、进行刑事诉讼(例如进行初步记录)、获取受害者和证人的证词、提供证据、进行初步核实……
这些都是破案中极其重要的活动,因此,如果这支部队的活动出现失误,后果将难以弥补。同时,该法还赋予社区警察使用多种武器和辅助工具的权利:步枪、警棍、胡椒喷雾……这些活动都影响到人权。
但由于任务重、职权大,对乡镇民警的选拔标准和文化程度,按照2009年73号令第四条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乡镇民警的正副队长必须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民警必须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在山区、边远地区,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正副队长和民警的文化程度可以只具有小学文化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该标准之外,该法令也没有关于就业前培训的标准。
乂安省判决执行局局长虽然对乡警近年来的贡献表示赞赏,但也坦言,乡警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还不够强大。近年来,乡警队伍的活动中发生了多起违法事件。
代表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现行规定赋予公安民警的任务太多、案件复杂、权限过大,而公安民警的投入要求、队伍能力建设以及政策保障条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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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摄影:叶英 |
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也持同样观点,他分析道:现实情况表明,农村安全形势日益不稳定,特别是与土地、管理和为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收回土地有关的投诉和社会冲突案件增多。
尽管党和国家重视加强和完善基层政治体制,但基层政治体制还存在不少不足,社区治安保卫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社区警力力量不够,素质不高,数量不足。
“现实情况赋予了社区警务队伍更重的责任,需要各方面加强,确保社区警务队伍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然而,该项目需要仔细考虑逐步规范社区警务队伍的路线图,避免造成混乱,影响现有的社区警务队伍。”毛先生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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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友球代表参与讨论。摄影:叶英 |
国会代表、乂安省警察局局长阮友球在会上发言时表示,公安部贯彻落实党、国会和政府关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和效力的方针,率先取消了中间层级。阮友球代表强调:“可以说,这是一次历史性的、彻底的、影响深远的变革。在这样的组织架构下,修改《公安法》势在必行,其目的在于帮助公安部队迅速稳定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效力。在公安部一贯的思路下,机构的组织和安排没有减少任何职能或任务,没有增加人员编制,也没有增加制度和政策。公安部在短时间内紧急编制了一份完整且令人信服的法律草案,提交国会审议。这也是国会批准公安部在完善机构建设期间进行研究和讨论的第一份法律草案。”
乂安省警察局局长还希望国会代表们能够极其谨慎、仔细、周密地考虑,并给予鼓励、支持和传播,以便公安部以及其他部委能够继续进行机构更新工作,这是“非常感人、非常敏感和困难的”。
阮友球代表支持将省级一级行政单位的省级和中心城市公安厅厅长的最高军衔定为少将。他解释说:“根据现行规定,省级公安厅厅长相当于厅长,可直接晋升至副部长级别。” “如果这两个级别不一样,那么轮换、任命和政策落实就会非常困难。”阮友球代表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