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中的禁止行为
(Baonghean.vn)——居住在义丹区的黄氏安女士询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哪些行为在网络安全方面是被严格禁止的。
T回答
2018年《网络安全法》第8条规定了6类与网络安全有关的禁止行为,其中包括:
1. 利用网络空间进行以下行为:
a) 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行为(包括利用网络空间、信息技术和电子手段违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相关法律的行为)
b) 组织、运作、勾结、煽动、贿赂、欺骗、吸引、训练和指导人们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c) 歪曲历史,否认革命成就,破坏民族团结,侮辱宗教,歧视性别和种族;
d)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民众混乱,损害社会经济活动,给国家机关或公务员的运作造成困难,侵犯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 卖淫、社会弊端、人口贩卖;发布淫秽、堕落和犯罪信息;破坏民族传统和习俗、社会道德和社区健康;
e) 煽动、引诱或唆使他人犯罪。

2. 进行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网络间谍活动、网络犯罪;造成与国家安全相关的重要信息系统事件、攻击、渗透、控制、扭曲、中断、停止、瘫痪或破坏。
3. 生产、使用妨碍或扰乱电信网络、互联网、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和控制系统以及电子手段运行的工具、手段、软件或从事此类行为;传播损害电信网络、互联网、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和控制系统以及电子手段运行的计算机程序;非法访问他人的电信网络、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和控制系统、数据库和电子手段。
4. 抵抗或阻挠网络安全力量的活动;非法攻击或破坏网络安全措施。
5. 利用或滥用网络安全保护活动,侵犯国家主权、利益、安全、社会秩序和保障,以及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谋取私利。
6. 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