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中的禁止行为
(Baonghean.vn)- 居住在义丹县的黄氏安女士询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哪些与网络安全相关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T回答
2018年《网络安全法》第8条规定了6类违反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
1.利用网络空间实施下列行为:
a)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包括利用网络空间、信息技术和电子手段违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法律)
b)组织、操纵、勾结、煽动、贿赂、欺骗、引诱、训练、教唆他人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c)歪曲历史,否认革命成就,破坏民族团结,侮辱宗教,歧视性别和种族;
d)发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混乱,对社会经济活动造成损害,给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正常运转造成困难,侵犯其他机关、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d) 宣扬卖淫嫖娼、社会邪恶、贩卖人口;发布淫秽、堕落、犯罪信息;破坏民族传统习俗、社会公德、社区卫生服务;
e) 煽动、引诱、教唆他人犯罪的。

2.实施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网络间谍活动、网络犯罪;制造事件,攻击、渗透、控制、篡改、中断、中止、瘫痪、破坏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系统。
3.制作、使用工具、手段、软件或者实施妨碍、破坏电信网络、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和控制系统、电子手段运行的行为;传播危害电信网络、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和控制系统、电子手段运行的计算机程序;非法访问他人电信网络、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和控制系统、数据库、电子手段等。
4.抵抗、阻碍网络安全部队活动,非法攻击、破坏网络安全措施。
5.利用、滥用网络安全活动,侵害国家主权、利益、安全、社会秩序和保障,侵害机关、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谋取个人利益。
6.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