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组织为凝聚共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作出了贡献。
宗教团体的活动使宗教界人士拥护和认同党和国家的政策。
这是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张氏梅11月中旬在河内会见第十四届国会宗教界代表时作出的肯定。
信仰与宗教法该法于2016年由国会通过,并于2018年生效,这是第十四届国会的一件大事。张氏梅表示:“该法的通过体现了宪法赋予国会职能的创新,即民族、信仰和宗教政策必须由国会而不是下级议会通过。”
张氏梅女士强调:“这可以说是本届国会任期内,对越南人民宗教生活最为突出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的通过,除了起草、提交和审议机关的职责之外,还有国会代表们的重要贡献,使这部法律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贴近我国人民的宗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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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晤现场。图片来源:Phuong Hoa/VNA |
张氏梅女士赞赏宗教组织的贡献,并肯定道:不仅确保宗教自由宗教团体的活动响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也凝聚了全国同胞和宗教界人士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拥护和共识。
今年以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停止一切人员聚集性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宗教同胞的安全。
会上,十四届国会代表中的宗教界人士就2020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国家关于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情况以及宗教团体作出的贡献等进行了交流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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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金莲国家特别遗迹地的宗教青年。图片由PV提供 |
据内政部报告,2018年1月1日生效的《宗教信仰法》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国家统一管理宗教信仰开辟了法律通道。《宗教信仰法》作出了新颖、明确、公开的规定,为个人和宗教组织根据越南宗教生活的实际情况行使宗教信仰自由创造了条件。
该法受到了广大民众和宗教组织的欢迎,为宗教生活和宗教活动带来了安宁和活力,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人道主义和慈善事业的实施,为建立和加强宗教组织之间的团结做出了贡献,鼓励信徒在进行宗教活动时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