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客争吵,然后放火烧了自己的房子。
被告人有前科3项,其中2项因“盗窃社会主义财产”、“盗窃财物”、“非法买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罪名及行为被判刑。
7月1日,河内市黄梅郡侦查警察局宣布,已对居住在黄梅郡祥梅坊的阮海云(1965年出生)以“谋杀”罪名立案侦查,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
根据警方文件,范某是一名吸毒成瘾者,刚刚完成强制戒毒决定,将被送往强制戒毒所,直至2022年5月8日才获准返回家乡。由于无处可住,范某回到了位于黄梅县盛列坊新梅路260号范某夫妇的旧居,打算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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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海文重现犯罪现场。 |
到达房屋后,范明知有人租了房子,仍要了毯子和蚊帐,并睡在房屋门旁的公共小巷里,意图收回房屋。5月15日晚8点左右,范萌生了购买汽油烧毁房屋的想法。为了实施犯罪,他用一个塑料瓶购买了价值3万越南盾的汽油,然后藏在距离房屋约30米的灌木丛中,然后就寝。
5月16日凌晨4点左右,范某到草丛中取出一瓶汽油,将其倒在房屋一楼门口附近。随后,该男子继续将汽油倒在毯子上并点燃毯子。火灾发生后,屋内住户丁文H先生(1997年生)、丁黄A先生(2003年生)、丁文D先生(1984年生)、丁文D先生(1998年生)和阮辉D先生(1997年生)发现火灾后向民众求助。然而,范某却若无其事地将杂物、麻袋、塑料袋等扔进火中,导致火势不断扩大。之后,当周围的民众前来帮忙灭火时,范某却进行威胁和阻挠。
大火被扑灭后,范某妻子的朋友、居住在河内市二征郡长亭坊的HAT先生(1972年生)和范某的儿子N.D.T(2002年生)前去阻止,但范某却冲上前去殴打T先生。他还捡起碎玻璃杯殴打T先生,致其受伤。警方随后赶到现场,记录了犯罪过程,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并将涉案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