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客争吵,然后放火烧了自己的房子。
被告人曾因“盗窃社会主义财产罪”、“盗窃财物罪”、“非法买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有3项前科,2项前科。
7月1日,河内市黄梅郡侦查警察局宣布,已对居住在黄梅郡祥梅坊的阮海云(1965年出生)提起公诉,并因“谋杀”罪对阮海云进行临时拘留。
根据警方文件,范是一名吸毒成瘾者,刚刚完成强制戒毒决定,将被送往强制戒毒所,直至2022年5月8日才获准返回家乡。由于无处可住,范回到了范夫妇位于黄梅县盛烈坊新梅路260号的旧居,认领了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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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海文重现犯罪现场。 |
到达房子后,范明知房子已被租出,仍向房东要了毯子和蚊帐,并睡在门边的小巷里,意图收回房子。5月15日晚8点左右,范萌生了购买汽油烧毁房屋的想法。为了实施犯罪,他用一个塑料瓶购买了价值3万越南盾的汽油,然后将其藏在距离房屋约30米的灌木丛中,然后就寝。
5月16日凌晨4点左右,范某到草丛中取出一瓶汽油,将其浇在房屋一楼门口附近。随后,该男子继续将汽油浇在毯子上并点燃毯子。起火后,屋内住户丁文H(1997年生)、丁黄A(2003年生)、丁文D(1984年生)、丁文D(1998年生)、阮辉D(1997年生)等南定人发现后向民众求助。但范某冷静地将杂物、麻袋、塑料袋等扔进火中,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周围民众前来帮忙灭火后,范某对其进行威胁和阻挠。
大火被扑灭后,范某妻子的朋友、居住在河内市二征郡长亭坊的HAT先生(生于1972年)和范某的儿子N.D.T(生于2002年)前去阻止,但范某却冲上前殴打T先生。T先生甚至捡起碎玻璃杯殴打他,致其受伤。警方赶到现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逮捕记录,并将涉案人员带回总部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