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和党员要有所牺牲,有所牺牲。
(Baonghean.vn)——这是4月20日上午,中央组织委员会与省委常务委员会在荣市召开的关于修改2012年6月7日中央书记处第101/QD-TW号关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榜样责任的条例的意见征集会议上提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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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梅文政同志和省委副书记阮文统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梅华 |
会议上,代表们肯定了各级党委、党组织在组织实施方面的认真态度,以及落实2012年6月7日中央书记处第101/QD-TW号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条例五年来取得的积极变化。然而,目前成效尚未达到预期。
各位代表本着民主、公开、坦诚、负责的精神,就推进干部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目的、内容、标准、措施等提出了许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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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副书记阮文统同志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梅花 |
许多代表认为,干部、党员的模范作用要从言行举止开始,贯穿到工作、生活各个方面。
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讲话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观点和政策;讲话要有重点、有重点,避免出现某个岗位、某个职位的干部自以为正确就说什么,强迫大家听从、遵守;或者讲话不联系实际、光说不练,对完成被交付的任务不给予有力指示的情况。
在日常生活中,包括在设施、手段,甚至集体资金的使用上,都要起到表率作用;在婚丧嫁娶等文化生活方式上,要起到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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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在会上发言。图片:梅花 |
有观点认为,干部、党员在践行“勤、俭、廉、公”、民主、勇敢等方面树立榜样,必须有所牺牲,有所牺牲。
同时,要让干部党员以身作则,首先自己要做好表率,最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上而下互相表率。
会议上,许多代表还强调要有效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继续有效落实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第四号决议和中央政治局关于继续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第五号指示。
同样需要特别注意的解决办法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党员自觉遵守纪律,把树立榜样作为每个人的一项个人需要、一项日常工作和一项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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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图片:Mai Hoa |
中央组织委员会副主席梅文政在总结大会时强调:“以身作则,为党员干部树立榜样,是党在‘党员先行,国家跟进’运动中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领导方式,上级要为下级树立榜样。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示范引领工作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整改。”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还强调,十二大决议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要求防止和遏制政治、道德和作风的腐败,防止和遏制党内“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现象,促进建设真正廉洁坚强的党,建设全面强盛的各级政治体系。为有效落实党的上述决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率先行动,从而树立和巩固人民对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