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身份费征收标准的规定要保证人性化、实用性。

June 21, 2017 11:53

(Baonghean.vn)- 这是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在谈论研究和审查该省征收和免除民事身份费的内容时发表的意见。

Toàn cảnh cuộc họp. Ảnh; Phương Thảo.
会议概况。摄影:Phuong Thao。

6月21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第十七届省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准备内容。

省委委员、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有关部门、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在讨论关于义安省民事身份费征收与免除的决议草案时,许多代表表示,要考虑规范范围、适用对象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人性化和实用性,特别是对儿童、有革命功勋人物等对象。

关于规定义安省各类法律文书具体拨款级别的决议,以及关于义安省国家执法管理和行政违法行为处理内容及经费支出级别的决议草案,代表们基本同意该草案。但也有代表表示,需要考虑预算拨款级别,以合理安排财力,文件格式也需更加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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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建议,在民事身份费规章制度中,应体现人性化、实用性。图片:冯草。

关于处理省人民议会2016年12月31日前发布并仍然有效的法律性文件审查结果的决议草案,司法部报告建议保留仍然有效的101项决议,继续在全省统一实施,修改、补充、取代18项决议;26项决议全部失效,8项决议部分失效。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席潘德同同志要求司法厅审查法律文件,将会议上讨论和同意的内容补充完善到文件中,为第十七届省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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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席潘德同同志主持会议闭幕式。图片:冯涛。

6月21日下午和22日,代表们继续讨论并发表意见关于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12年12月13日第65/2012/NQ-HDND号决议关于接待公民、处理投诉、举报、请愿和反映工作的干部和公务员津贴水平的决议草案;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12年12月13日第66/2012/NQ-HDND号决议关于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追缴款项扣除已上缴国家预算的金额的决议草案以及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成果和2017年下半年任务的若干报告。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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