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通过开设银行账户进行诈骗
通过银行账户进行非现金支付越来越普及,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这也带来了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
使用伪造文件开设真实账户
2024年9月12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以下被告人开庭审理:阮必胜(1988年出生)、阮文俊(1990年出生),两人均居住于义安省祥阳县谭光乡;冯英俊(1990年出生)、黎文胜(2000年出生),两人均居住于承天顺化省;阮明河(1992年出生),居住于北宁省;黄泰宝(1996年出生,居住于太原省)、范杜英俊(1988年出生,居住于嘉莱省)、罗春天(1997年出生,居住于清化省)因以下罪行被起诉:欺诈性侵占财产;伪造机关和组织文件;使用伪造的机关和组织文件;非法交易银行账户信息。

根据当局的起诉书,阮必胜(Nguyen Tat Thang)为了获取钱财,于2023年初至2023年12月期间雇佣阮明河(Nguyen Minh Ha)伪造31张公民身份证,开设117个银行账户。之后,阮必胜又雇佣黎文胜(Le Van Thang)使用他所用银行账户的推荐码,并利用促销活动中获得的优惠券和奖励支付水电费,非法获利超过1700万越南盾。

此外,阮必胜还雇佣了阮文俊和冯英俊伪造数千张假身份证,并用这些身份证开设数千个银行账户,然后转售给许多不同的对象。
在审判中,根据起诉书并考虑每位被告的角色,陪审团判处阮达胜10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欺诈性侵占财产;伪造机关和组织文件;使用伪造的机关和组织文件;非法交易银行账户信息。
被告人阮文俊、阮明河和冯英俊分别因“伪造机关组织文件”被判处 40 个月和 39 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黄泰宝、范杜英俊、罗春天因“非法交易银行账户信息”被判处 39 至 24 个月监禁;黎文胜因“欺诈性侵占财产”被判处 6 个月监禁,但缓刑执行。
不仅上述团伙,此前,2023年7月3日,义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局接到荣市某银行分行的报案,称有一伙人利用高科技手段侵吞巨额财产。经调查,警方逮捕了阮世俊(1989年出生,居住于河静省鸿灵镇)和武仲辉(1988年出生,居住于河静省德寿县)。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5月至7月期间,阮世俊和武仲辉使用多张伪造身份证件前往义安省、河静省、清化省等地的银行总部开设虚假银行账户。

嫌疑人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开设银行账户后,将包括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在内的信息以每个账户100万至15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给另一个名为“HN”的Telegram账号。“HN”随后利用各种手段入侵银行账户,盗取了近20亿越南盾。
冒充他人开设支付账户
居住在荣市的N.D.T先生表示,最近他用来接收银行短信的手机号码突然收到一条通知,称他已成功开通支付账户。但实际上,T先生并没有去柜台办理业务,也没有进行任何网上交易来开通支付账户,因为他之前已经有一个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和日常开销。
注意到上述异常情况后,T 先生直接联系了银行,要求进行检查和澄清。
不久后,T先生收到银行回复,称有人在得农省盗用他的信息开设了一个支付账户。T先生举报此事后,该虚假账户已被冻结。

据有关部门警告,目前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手段日益高明,尤其是在银行业。一些典型的诈骗手法包括: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受害者,要求其将SIM卡从3G升级到4G或5G,以提升网络速度;随后控制受害者的SIM卡,将所有来电和验证码短信重定向到自己的手机号码,从而为盗取受害者银行账户或电子钱包中的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一些不法分子还会通过短信和电话诱骗人们注册VneID电子账户,以便人们提供公民身份信息,然后利用这些账户开设银行支付账户,进行大量的跨行转账交易,尤其是利用这些账户为诈骗分子转移资金……
为提高支付账户开立和使用管理效率,越南国家银行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发布了第 17/2024/TT-NHNN 号通知,规范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支付账户(TKTT)开立和使用,以指导支付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使其符合新颁布的法律文件(2023 年《身份识别法》、2022 年《反洗钱法》……)。

根据该通知,开立支付账户的手续将更加严格。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越南公民需提供电子身份证(通过二级电子身份识别账户);国籍不明的越南裔人士需提供身份证……
此外,以电子方式开立支付账户需要匹配支付账户持有人的生物识别信息……
然而,根据当局的警告,人们也需要提高自身警惕性,尤其要严格控制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注册。绝对不要在社交网络上出借或发布公民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不要购买、出售或使用在社交网络上宣传的银行账户……以免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实施犯罪……
人们还需警惕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以及要求扫描二维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切勿点击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收到的来电或邮件中的未知链接。不要为他人注册账户/电子身份信息。否则,你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诈骗团伙的“一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