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Que Phong 地区发生假黄金诈骗
(Baonghean.vn) - 拿到假黄金后,两名嫌疑人便在高地村庄四处游荡,与容易上当受骗的人见面。然后骗取了3个真金耳环当受害者向 Que Phong 区警察局报案时,他们的行为被揭露了。
6月29日,桂峰县公安局接到周金乡金溪村魏氏芳女士(1952年生)和桂山乡海林一村阮氏平女士(1965年生)的报警,称当天上午被两名男子骗取了两两黄金。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领导立即组织开展核实调查。
通过收集资料、接受被害人陈述,工作组查明对被害人实施诈骗、侵占财产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陈日基(1953年生),居住于荣市兴化乡;阮海清(1962年生),居住于荣市东荣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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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耳环和假金耳环均被查获。 |
在侦查机关,两人供述称,6月29日凌晨4点,Thanh和Ke骑摩托车从荣市前往桂峰县。到达太和镇后,Thanh停下来购买了一条价值10万越南盾的金色金属项链(假金)。之后,两人沿着48号国道前往桂峰县。两人利用民众缺乏知识和辨别佩戴在身上的物品的能力,在途中商议用这些假金条诈骗桂峰县各乡镇居民。
为了实施上述伎俩,Ke假扮成老挝人,携带味精和黄金来越南贩卖,而Thanh则假扮成购买味精的商贩。Thanh发现受害者后,走近站在3-4米外的Ke。Thanh告诉受害者,前面有个老挝男子想卖味精,并要求受害者与那名老挝男子见面,帮Thanh讨价还价,以低价收购味精。如果Ke能以低价买到,Thanh将支付100万越南盾。
在MSG销售过程中,Ke会询问受害者附近是否有金店。Thanh会悄悄告诉受害者不要告诉他们,然后Ke会向受害者展示一条假金项链。Thanh会告诉受害者,老挝黄金非常值钱。如果受害者帮助Thanh说服Ke低价出售项链,Thanh会“扣除”受害者200万越南盾。如果受害者同意,Ke会表示不会出售黄金,只会换两只耳环或一条项链。
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和调查后,对两人执行了紧急逮捕令。在逮捕过程中,警方在阮海清的手提包中发现并缴获了6条金项链,在陈日基的包中发现并缴获了3对金耳环。侦查机关经查明,两人交代了金项链为假金,3对金耳环为诈骗所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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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机构有2名受试者。 |
桂峰县警察局综合警察调查组调查员魏玉兰中尉表示:“Thanh 和 Ke 用这种伎俩骗了三名受害者。除了举报的 Phuong 女士和 Binh 女士外,还有一名来自 Chau Kim 乡的妇女也在 Chuoi 坡地区(金山镇、Chau Thon、Tri Le 方向)被这两名嫌疑人骗走。”
据桂风县财产估价委员会介绍,这三枚金耳环重3两,价值1020万越南盾。调查警察局已立案,并根据《刑法》第139条第1款,以诈骗和侵占财产罪对两名嫌疑人提起公诉。其中,陈日基曾因非法贩卖毒品被定罪;阮海清则因家人的请求获准保释,且罪行较轻。
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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