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将摩托车交给未成年儿童,最高可被罚款 1000 万越南盾。
荣市的 Tran Thi Hoai 女士询问:将摩托车交给不合格的人会受到什么处罚?
回复:
第168/2024/ND-CP号法令(简称168号法令)规定了道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扣分、恢复驾驶执照积分,取代第100/2019/ND-CP号法令(经第123/ND-CP号法令修订补充),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新颁布的168号令,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的罚款数倍增加。
具体而言,对运送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个人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运送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组织处以16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将汽车交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个人罚款将增加至 2800 万至 3000 万越南盾,组织罚款将增加至 5600 万至 6000 万越南盾。
因此,与之前的第100/2019号法令仅处以80万至200万越南盾罚款相比,目前的罚款金额已增加了数十倍。这一罚款被认为具有足够的威慑力,限制了父母让未成年子女驾驶汽车的行为。
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的人应与前方车辆保持50厘米的距离3必须年满18岁并持有有效驾驶证。适用于50厘米以下的摩托车3,最低年龄为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