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南丹省领导涣散现象,健全党的组织

July 3, 2017 07:33

(Baonghean)——南丹县党代会2015-2020年任期决议提出了将南丹县建设成为全省县级领导地位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南丹县委于2016年12月20日颁布了关于“2016-2020年期间提高县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的第10/NQ-HU号决议。

困难与问题

南禄公社党委现有13个党支部、151名党员,连续多年被评为廉洁坚强公社,特别是2016年荣获廉洁坚强模范称号。

然而,南禄公社党委书记阮春兰坦言:“目前地方上最大的困难是党的发展工作。目前南禄有一个党支部已经10年没有发展任何党员了。

有些党支部必须增加外地党员才能参与活动,例如,2号党支部只有1名当地党员,加上3名外地党员,包括党支部书记;3号党支部有3名当地党员和3名外地党员;1号党支部有3名当地党员和1名外地党员,外地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党员,尤其是外地党支部书记,不“走到一起”,不参加村里活动,每月只参加一次党支部活动,就无法贴近群众,掌握村里的情况。此外,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的活动缺乏实际意义和吸引力,尤其缺乏能够吸引和凝聚大量工会会员、协会会员以及各界人士参与的活动。

Cán bộ huyện Nam Đàn trao đổi với cán bộ xã Nam Cát về vận động nhân dân xây dựng đời sống văn hóa ở khu dân cư. Ảnh: Mai Hoa
南丹县官员与南吉乡官员讨论动员民众在居民区建设文化生活。图片:梅花

同样,在金莲乡仙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也是一大难题。近十年来,该党支部一直未能发展新党员,导致35名党员中,最年轻的党员也只有44岁。党的“年轻化”程度有限,影响了党的创新、创造和敢想敢做的精神;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党员人数少,仅占22%(其余主要是退休人员),也影响了党支部对生产任务的领导和指导。

森一党支部书记黎春淡表示:“要改变种植结构,引进新品种,提高单位面积产值,由于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党员少,很难形成‘党员先走,国家跟着走’、‘党员先做,人民跟着做’的局面”。

评价县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时,南丹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鸿泰同志肯定:许多党组织保持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完成政治任务,建设地方政府和群众组织、机关、单位。

每年,全国党组织高素质先进个人率达90.3%至98.3%,基层党委直属党组织高素质先进个人率达95.6%至98.8%,党员高素质先进个人率达87%至92.8%。但一些党组织领导指挥能力仍然薄弱,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

一些地方党委对政府的领导作用还不够强,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指示和决议;一些地方还存在领导涣散、检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一些机关在管理运行和执行某些政治任务中存在违规现象,工作效率低下,对干部公务员的管理不够严格,行政改革推进不力。一些党委领导和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活动不够有效,许多党组织未能完成年度党建目标……

Đưa nước sạch về xã Nam Cát (Nam Đàn). Ảnh: Mai Hoa
为南丹(Nam Dan)乡的南吉(Nam Cat)送去洁净水。图片:Mai Hoa

多种同步解决方案

认识到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对2015-2020年任期县党代会决议所提出的目标、指标和任务的完成至关重要,南丹县委于2016年12月20日颁发了关于“提高2016-2020年任期县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的第10/NQ-HU号决议。这是关于政治、思想、组织-干部、检查、监督、群众动员等方面党建工作的一系列解决方案;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全面领导政治任务、领导政府建设、从县到基层强大的政治-社会组织的核心。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各单位都选择了一些具体内容和任务来落实区党委第10号决议。对于金莲公社来说,就是要按照公社党委下达的《提高农村支部活动质量》项目,重点提高党的活动和支部活动的质量。

金莲公社党委书记黄廷进表示:“在党支部活动中,要鼓励坦诚讨论、辩论,以达成共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建设原则;及时纠正歪曲的认识,统一意见;对违反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党员进行斗争和批评。”

南金公社党委书记范贵胜同志表示,突破口在于注重革新干部、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作风,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党委、机关、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负责人的工作作风。除了在总部处理好行政事务和手续外,公社干部和公务员还要加大基层走访力度,紧密结合各自分管的村级政治任务,通过对话、调解、说服等方式,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群众来信等政治任务。

在南禄公社,据公社党委书记阮春兰同志介绍,为了在政治思想上建设强大的党,公社党委重点推动落实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中央政治局第五号指示,结合修改党委工作条例,密切联系基层,了解群众和党员的思想愿望,从而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按照省委一号项目进行,做好规划、安排,特别是对干部进行考核和分类,确保调动干部献策的积极性;重视检查、督促各级党的决议、指示的落实情况,为党委的领导工作服务;检查、防止党组织和党员的违法行为,查明违法迹象。加强党内公开交流与对话,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对话。

南丹县委宣传部部长王鸿泰同志强调:关于“提高2016-2020年阶段县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的第10/NQ-HU号决议是县委第26次代表大会关于2015-2020年阶段决议的具体化十二项决议之一。该决议被视为对南丹县委领导成功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要决议,各级党委同步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该决议必将继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战斗力和党的建设工作。

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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