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核实了《义安报》报道的内容,即玉灵人参种植对Puxailaileng防护林产生了负面影响。
2024年10月31日,森林保护局签发第1105/KL-QLBVR号文件,指示奇山森林保护局、机动护林队和PCCCR第1号检查并核实《义安报》报道的有关玉灵人参种植对Puxailaileng防护林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

该文件称:“2024年10月29日和2024年10月30日,《义安报》刊登了《玉灵参药业集团种植药材对Puxailaileng上游防护林造成负面影响》一文。报道内容反映,‘玉灵参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自2023年10月起,在Ky Son那义乡490分区Khoanh 8的林下种植玉灵参,该地是Puxailaileng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的核心地带。但实施仅一年多,就接到市民上访,‘控告’该行为侵占上游防护林……”。
为了及时、按规定处理乂安报所反映的信息及违法行为(如有),森林保护厅要求奇山森林保护厅厅长主持、配合护林机动队、第一PCCCR队、那义乡地方当局和相关单位核实、澄清乂安报(2024年10月29日和10月30日发行)所反映的相关内容。

义安省森林保护厅还要求相关单位依法处理或建议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森林法的行为(如有)。报告具体情况,明确各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违法行为中在森林保护管理方面的责任,并提出解决方案,以彻底防止非法砍伐森林的行为(如有)。
与此同时,针对义安报上述反映的有关内容,与玉灵参药集团股份公司进行具体配合,查明事件性质,配合处理和防止非法砍伐森林行为。

指导当地护林员配合森林所有者和地方当局加强森林巡查和监测措施,掌握当地森林安全形势,及时发现、打击、预防和依法严厉处理林业领域的违法行为。
关于岐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义安省森林保护厅要求核实并澄清义安报纸2024年10月29日和10月30日报道的关于种植药材影响纳伊乡防护林的情况。报告核实结果;明确报纸报道的林区内的管理机构、森林所有者、面积、范围、管理委员会和玉灵参药业股份公司的作用和职责。
同时,责成森林保护与自然保护部监督各单位的实施效果,分析汇总各单位的报告,核对森林发展文件、卫星图像等相关资料。对天然林面积发生变化的迹象,建议成立检查组,实地核实,做好记录,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

义安省森林保护厅在第1105/KL-QLBVR号文件中强调:“上述单位负责人接到此批示后,请及时落实,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向森林保护厅报告落实结果”。
此前,2024年10月28日,启山林业保护局主持并配合Na Ngoi乡政府和启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检查了启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林下药用植物种植衔接计划的实施情况。
在现场,检查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在林地中挖土、铺床种植金宣兰;随意清理区域内一些零散的竹根,腾出地面种植玉灵参。
检查组评估认为,该协会的植被处理不符合已批准的合作方案。因为在合作方案中,该协会明确表示:“整地过程必须以对森林环境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因此,项目种植的药用植物均以近自然的方式进行,种植在直径约10厘米的穴中,密度适宜,不翻耕或耕作林地种植药用植物。”

同时,调查发现,合作区和联营区森林防火工作尚未得到重视。具体而言,合作区和联营区内工人临时搭建的房屋杂乱无章,存在诸多引发森林火灾的潜在风险。投资者未在合作区和联营区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工具。工人长期在林区生活,但未接受必要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或配备……
配合现场检查,10月28日当天,祺山林业保护厅颁发了第70/CV-KL号文件,对祺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与越南玉灵人参制药股份公司合作种植林下药用植物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整改。
另悉,10月31日,岐山县人民委员会还组织工作组视察了越南玉灵参药业股份公司那义乡孔8分区490玉灵参种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