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指示

baochinhphu.vn March 12, 2020 08:48

越南政府总理于2020年3月11日刚刚颁布了关于在新形势下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13/CT-TTg号指示。

插图照片。

近期,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受到国际社会和人民的高度赞赏。

然而,疫情发展复杂多变,已蔓延至105个国家,累计感染人数达11.4万,且没有丝毫减缓的迹象。仅过去10天,感染人数就迅速增加,已占全球累计感染人数的25%,并出现多起大规模疫情,感染人数和死亡人数迅速上升。

在我国,继22天没有新增感染病例后,过去4天新增18例感染病例(累计感染人数较此前增加一倍以上),其中15例来自与我国贸易往来和人员往来量较大的国家。越南疫情传播风险极高。

面对疫情的新发展,为最大程度地减少传播,做好准备并大规模预防和应对疫情,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生命,政府总理指示各部门、行业和地方继续严格坚决地执行党中央书记处2020年1月30日第79-CV/TW号公文、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会2020年3月7日电报、第05/CT-TTg、06/CT-TTg、10/CT-TTg、11/CT-TTg号指示和第121/CD-TTg、156/CD-TTg号公文中的指示和政府总理的指示,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各种情况;要继续深刻领会“抗击疫情如同抗击敌人”的精神,愿意牺牲经济利益,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严格控制传染源

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中央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职责任务,重点指导:积极主动、坚决预防、迅速发现和严格控制疾病传播源(包括国内和国外);根据卫生部的指示,组织隔离或监测与病人有过接触的人员;对过去14天入境但未接受集中隔离的人员进行筛查,及时发现疾病传播源。

此外,严格管控人员入境。具体包括:加强对经空运、陆运和海路口岸入境人员的管控;注意严格管控经西南边境入境人员;暂停对居住在丹麦、挪威、芬兰、瑞典、英国、法国、德国和西班牙等国的越南公民及越南公民配偶、子女等外国人的单方面免签政策及免签文件的效力。

对所有入境越南的旅客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申报,严格有效管理申报信息,及早发现来自或途经疫区的检疫病例;尽量减少越南与疫区以及疫区之间的航班(包括外国航空公司的航班)。

严格管理旅游活动,确保安全;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置通过旅游业从境外传播疾病的风险;暂时推迟出国商务旅行;特殊情况须经总理批准;劝告人们不要出国,特别是不要前往疫区。

制定大规模隔离计划

总理要求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制定大规模隔离方案。在隔离场所对所有来自或途经疫区的入境病例实施相应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场所对各类病例进行筛查,并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卫生部将主持并配合外交部及时公布对来自疫区入境越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措施的疫区国家和地区名单。

做好集中隔离区工作人员、职员和武装人员的健康保护、生活条件保障和感染预防工作;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对发现感染者的区域进行分区隔离和立即消毒;严格管控人员进出隔离区。

国防部、公安部、卫生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劳动荣军社会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要加快准备隔离设施和人力资源;研究和更新大规模隔离计划和方案;有计划调动酒店、住宿设施等作为集中隔离点。

COVID-19预防方法、治疗方案及疫苗研究

科技部牵头并配合卫生部继续重点指导新冠肺炎防控方法、诊疗方案和疫苗研发,尽快投入使用检测试剂盒。卫生部正在研究保障应对疫情大规模爆发所需的人力、手段和医疗物资。

继续按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透明地提供越南疫情信息、集中隔离或医学监测病例信息以及社区卫生监测信息;注重选择性报告,以稳定社会。

依法严厉查处虚假举报、引发公众恐慌、社会不稳定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包括刑事处罚。司法部提出严厉、有力的制裁措施;主持并配合卫生部提出对违反健康申报、不遵守检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理建议。
加强信息技术在领导、管理和学习中的应用

各机关、团体、企业负责人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严肃处理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单位和个人。限制举办人员密集的会议、活动等;加强信息技术在指挥、行政、学习、电子申报、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用;引导和鼓励群众更多地使用网上公共服务。

各党委、各基层机关,特别是坊、社、村、组……要集中力量,尽快筛查、发现疑似病例,采取相应措施;组织群众减少参加人员密集场所,增加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活动。

各部委、行业、地方、企业和国有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严格落实政府总理2020年3月7日第1771/VPCP-KTTH号批示指示,确保货物和生活必需品供应,满足人民的消费需求。

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提高健康保护意识

建议越南祖国阵线、各组织、工会配合各级机关,特别是基层机关,动员人民遵守防疫措施;认真执行隔离和医学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动员全民提高认识,加强自我保健活动。

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行业、地方在坚决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部署防疫措施,同时集中力量坚决落实具体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政府总理2020年3月4日第11/CT-TTg号指示,确保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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