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会议费用明细
(Baonghean.vn)——近日,省人民议会通过决议,规范该省举办会议的支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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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图片来源:网络 |
据此,决议规定:讲师的报酬、记者和会议报告员的津贴,按照现行国家预算编制、管理和使用干部、公务员培训培养经费的规定执行。
对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聘用的来宾,具体发放餐费标准如下:
- 在中央直辖城市内城举办的会议费用为 200,000 越南盾/天/人。
- 在省辖市、县、镇的市中心地点举行的会议费用为 150,000 越南盾/天/人。
- 对于由公社、坊、镇(无论地点)组织的会议,费用为 100,000 越南盾/天/人。
决议还特别规定,会议休息期间的茶点费用为每场会议每名代表20,000越南盾。
对于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来宾,还给予食宿和差旅费补助。
本决议所定会议支出限额为最高支出限额,各机关、单位首长应依据本决议所定支出限额及所列预算,厘定会议支出限额,并于本机关、单位内部支出规章中订定之。
以上内容是省人民议会关于义安省部分出差费用和会议费用标准规定的决议,自2017年12月30日起生效。
适用范围为根据政府总理2006年5月25日第114/2006/QD-TTg号决定关于颁布国家行政机关活动会议制度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为部署工作任务而组织召开的专业会议、中期和专题总结会议、年终会议和培训会议。
此外,还有公共服务单位的专业会议、专题回顾总结会议、年终会议、任务执行情况培训会议;使用国家预算支持资金的政治组织、政治社会组织和协会根据章程规定举行的专业会议、任务执行情况培训会议或会议。
人民议会定期会议、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会议均按照省人民议会的决议进行,决议规定了一系列支出制度,以确保义安省各级人民议会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