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规范义安省民兵劳动津贴标准的决议草案
8月29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规范义安省民兵每日津贴标准的决议草案》有关内容。

会上,乂安省军区代表介绍了草案、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预计乡级军区副司令员人数;民兵每日劳动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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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草案,民兵在决定动员、部署执行任务或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执行任务时,每日可获得327,600越南盾的津贴。如果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延长参加民兵自卫队义务的期限,则额外获得163,800越南盾的津贴。适用对象为乂安省的民兵部队以及与民兵工作相关的机关、单位和个人。

预计2026-2030年阶段落实本决议的资金数额将按照政府2025年2月4日第16/2025/ND-CP号议定执行。该议定修改并补充了政府2020年6月30日第72/2020/ND-CP号议定关于《民兵自卫队法》中关于部队组织建设、民兵自卫队制度和政策的若干条款。其中,2026-2030年阶段,每年需预算2531.4亿越南盾,纳入地方年度预算支出预算。

听取乂安省军事指挥部的汇报后,省人民议会各专门委员会代表、相关部门和行业代表就上述决议草案提出了意见。一些意见建议,应将工作日津贴金额四舍五入;应如何落实动员时间,特别是与昼夜不停的防灾工作相关的动员时间……
根据审议会上提出的意见,乂安省军区代表将完善决议草案,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省人民议会,供9月5日举行的第18届省人民议会第32次会议(特别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