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颁布了关于改变林地用途的新标准的法令。
(Baonghean.vn)——政府总理阮春福刚刚签署并颁发了第 83/2020/ND-CP 号法令,对政府 2018 年 11 月 16 日第 156/2018/ND-CP 号法令中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具体规定了《森林法》若干条款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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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林地尚未得到妥善管理和利用。图片来源:Nhat Lan |
1.根据《森林保护与发展法》和政府2017年8月8日第71/NQ-CP号决议关于颁布政府落实中央书记处2017年1月12日第13-CT/TW号关于加强党对森林管理、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领导的指示的行动计划,已由国家主管部门决定在2019年1月1日前改变森林用途但尚未完成的项目,应继续执行;对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改变森林用途的地区,应根据规定进行补植造林。《森林法》第21条。
2. 对于已收到各部委和行业意见的项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编制并提交政府审议和决定改变森林使用目的的政策(按照第156/2018/ND-CP号法令第41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在2018年11月16日前办理过工商登记的,无需按照本条例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