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改有关雇员工资和津贴的规定。
政府颁布了第21/2024/ND-CP号法令,修改了关于确定计划工资基金的规定;员工工资等级、工资表和工资津贴;修改了关于专职管理人员和控制员工资分类的规定。
代表政府,代表总理签署,副总理黎明开刚刚签署并颁发了政府于2024年2月23日签署的第21/2024/ND-CP号法令,该法令修改和补充了2016年6月13日签署的第51/2016/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这些条款规定了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的劳动管理、工资和奖金,以及2016年6月13日签署的第52/2016/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这些条款规定了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和奖金。
修改员工工资等级、工资单和工资津贴规定
第 21/2024/ND-CP 号法令,修改第 51/2016/ND-CP 号法令第 4 条,有关 100% 国有资本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的工资等级、工资和工资津贴。
具体而言,公司根据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和发布工资等级、工资表、工资津贴,作为员工工资安排、工资支付、制度执行的依据。
工资等级、工资表、工资津贴中的工资水平由公司确定,但必须保证按照工资等级、工资表、工资津贴中的工资水平计算的工资基金不超过公司按规定安排的员工工资基金。
公司制定、修改或补充工资等级、工资表、工资津贴等,应当与单位职工代表机构协商,按照规定组织现场座谈,报业主代表机构征求意见,并在公司内公布后实施。
修改补充关于确定计划工资基金的规定
同时,第21/2024/ND-CP号议定还对第51/2016/ND-CP号议定第5条第3款a点、b点关于确定计划工资基金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具体而言,公司在确定计划薪酬基金时,剔除了与上年度业绩相比影响劳动生产率和计划利润的客观因素,包括:
国家调整价格、生产经营限额(对国家制定价格或限制生产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加或减少国有资本,要求企业迁移或缩减生产经营地点,调整直接影响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目标的机制和政策。
公司根据政府总理的决定参与履行政治任务、国防安全、保障社会安全、平衡经济供需;
在政府或总理的指导下进行投资、接受或转让代表国家资本所有权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接受、购买、销售、延期、展期和处理债务、资产,购买和销售产品和服务;
按照政府规定追溯执行;按照税法规定增加折旧,以快速收回资本;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越南作为成员国的协议、条约或国际组织的规定调整经营政策;
实施重组项目,对其他企业增资、减资;进行新的投资,扩大生产经营;依法调整或计提新的财务、信用风险准备金;
(二)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和价格调整机制提供产品和服务,但价格形成因素发生变化时,未按照价格法的规定调整价格以覆盖实际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的;
按照国家规定分摊未成功油气勘探开发项目的成本,按照税法规定,对油气勘探开发公司按照油气合同确定企业所得税;
债权收购、债权清偿的销售额未按照规定计入债权交易公司的收入和利润;组织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托管业务活动的收入波动;
彩票公司奖金发放与上年业绩相比的差异;矿产开采公司环境及矿产开采条件的变化。
修改管理人员和专职控制人员薪酬等级规定
此外,第21/2024/ND-CP号法令还对第52/2016/ND-CP号法令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该法令规范了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和奖金。
具体而言,将第52/2016/ND-CP号法令名称中的“经理”一词以及条款、条款和附录中的“经理”或“公司经理”一词替换为“经理、控制人”一词。
关于专职经理、控制人员的薪酬安排,根据第21/2024/ND-CP号法令的新规定,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应根据管理架构,制定、发布专职经理、控制人员的薪酬表及薪酬安排,作为公司根据劳动法规定实施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的基础。
薪酬表中的薪酬水平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但必须保证按照薪酬表中的薪酬水平计算出的薪酬基金不超过经理和专项控制人按规定计划的薪酬基金。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于订定或修改、补充经理、监察人员薪资表时,应与企业员工代表机关协商,依规定组织员工到场座谈,报业主代表机关核准,并在公司公告后实施。
第21/2024/ND-CP号法令还增加如下规定:公司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符合《企业法》第103条规定的,该监事享受监事会主席职位的工资、报酬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