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政策
总理刚刚颁布了2016年至2020年期间对贫困地区、贫困乡、特别困难村组贫困群众和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复杂、典型诉讼案件的政策。
![]() |
祥阳县各族选民热情高涨,踊跃投票,选举2016年至2021年任期第十四届国会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图片来源:乂安报。 |
法律援助政策的受益人为贫困人口、少数民族及其他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的人员:1. 根据第30a/2008/NQ-CP号决议规定的贫困地区;2. 根据第30a/2008/NQ-CP号决议规定不属于贫困地区的贫困乡,包括极度贫困乡、边境乡、安全区乡和沿海及岛屿地区的极度贫困乡;3. 不属于上述贫困乡的少数民族山区极度贫困村。
诉讼案件支持的受益对象和适用范围是财政收支尚未平衡的地方(贫困县、贫困乡、特别是贫困村组以外的地区)依照法律援助法获得法律援助的人员。
支持活动
根据政府2015年9月17日第80/2015/ND-CP号议定关于修改和补充政府2013年2月5日第14/2013/ND-CP号议定关于修改和补充政府2007年1月12日第07/2007/ND-CP号议定关于细化和指导《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复杂或典型诉讼案件的实施提供协助。
为符合条件参加律师培训课程并承诺在培训结束后在当地法律援助领域工作至少两年的贫困县、贫困乡镇及特别贫困村镇的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官员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按现行公立培训机构学费标准执行,每中心每年最多资助2人。法律援助人员能力建设资助标准为每中心每班每年8000万越南盾。
对贫困县、贫困乡、特别困难村、村所在地区法律援助媒体支持内容包括:支持设立法律援助热线2000万越南盾/中心;在乡电台建立播出越南语和本民族语言法律援助专题页面、专栏,支持内容编辑50万越南盾/1期/6个月/贫困乡、特别困难村、村;播出费用50万越南盾/贫困乡、特别困难村、村/季度(6次/季度)……
据 Chinhphu.vn 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