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及其同伙收受近 10 亿越南盾,以忽视建筑违规行为
案件中的六名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对需要建筑工作的人进行骚扰、索取钱财和制造麻烦,收受近10亿越南盾的贿赂,以此逃避对建筑秩序的检查,对建筑秩序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针对上述案件,河内市警方3月20日透露,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3月14日,河内市警方以“受贿”罪对6名嫌疑人发出逮捕令,拘留他们:黄梅县青池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邓青松,青池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武艳,黄梅县城市建设秩序管理大队原队长裴青雅(现黄梅县黄列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梅县城市建设秩序管理大队副队长黎青水,黄梅县城市建设秩序管理大队专家陈文君、武吉树。

此前,河内市公安局在侦查中发现了黄梅县一起贿赂案件,该案件是为了忽视建筑秩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收到情报后,经济警察局侦探收集了多起贿赂案件的供词,这些贿赂行为涉及……

其中一起案件是梅氏忠女士(家住黄梅县黄列坊)的案件。在派出所,忠女士称,由于需要修建位于黄梅县清治坊清潭街40号联排别墅(由黄河建筑有限公司投资),该联排别墅将从3.5层增至5层,预计2024年8月左右,她通过Nha与Tung、Diem和Quan见面,提交了房屋修建申请。
在谈话中(大约在2024年9月),Diem说Chung女士的房子只允许建3.5层楼高;如果她想建5层楼高,需要获得许多部门的批准。对方还“建议”Chung女士给他1亿越南盾,Chung女士答应了……
收到上述款项后,吴廷琰自己留了2000万越南盾,剩下的8000万越南盾给了吴权。吴权将这笔钱分给了吴东海(3000万越南盾)、吴苏(1000万越南盾)、吴雅(2000万越南盾)、吴翠(1000万越南盾),吴权自己也分了1000万越南盾。

2024年10月左右,钟女士继续修建40号房子。在此过程中,2024年11月26日,清池坊人民委员会视察了CBCS住房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钟女士的40号房子、郑越王先生的6号房子、段长山先生的38号房子和阮氏柳女士的13号房子。
随后,2024年12月10日,清池坊人民委员会发出第580/TB-UBND号通知,要求上述项目停止施工。收到通知后,2024年12月19日晚,钟女士与38号房主Son先生和13号房主Lieu女士会面,商定由3户业主向Diem先生追加1亿越南盾,以寻求继续施工的优惠条件。
2024年12月20日,Son先生、Chung女士和Lieu女士在办公室与Diem会面,讨论继续完成该项目,并向该项目额外提供了1亿越南盾。

在警察局,钟女士供述:“为了完成40号门的建设,除了上述款项外,钟女士还于2024年12月底和2025年1月初,与黄河公司副总经理黎青松先生一起前往吴廷琰的办公室,分别给了2000万越南盾和5000万越南盾。因此,钟女士总共给了吴廷琰2.7亿越南盾。”

河内市警察局在调查中发现,从2024年8月至今,Quan和Su除了在管理Thanh Tri坊建筑秩序过程中接受Chung女士的钱财外,还收受了4户人家的钱财,以不进行违反建筑秩序行为的检查(主要是没有建筑许可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违法行为),共计6.5亿越南盾。
权和苏两人将此事报告了董和琰,并将钱存放在权办公室的私人柜子里。收到钱后,他们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如下:董得25-30%;琰得15-20%;叶得20%;水得10%;苏得10%;权得10%。
目前,调查机构已从全某的办公室扣押了5.79亿越南盾。当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和澄清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