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和《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法》草案尚未提交国会。
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阮长江表示,《保障基层安全秩序法》、《道路交通法》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尚未提交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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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副秘书长、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阮长江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在回答记者关于《基本安全秩序保障法》、《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法》等三部法律草案的提问时,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阮长江表示,这三部法律草案已列入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并进行了审议。国会讨论后,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出民意调查,就《道路交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法》是否分开征求代表意见。
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阮长江表示:“国会尚未做出决定,但这只是一项调查,大多数人建议不单独制定法律。根据调查结果,国会秘书长已发布文件,公布对这三部法律草案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研究,并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同时向国会报告。”
江先生表示,在越南国会第十次会议之后,政府指示起草机构——公安部和交通部——认真研究并吸收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完善并向政府报告,以便政府能够提交国会。政府决议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要求起草机构在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报告之前,先向政治局报告。但政府在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时,并未将其纳入其中。
在此基础上,国会秘书长向国会常务委员会通报了意见,要求政府和起草机构先向政治局报告,再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