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环境中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Baonghean)——2016年12月中旬,《义安报》收到陈氏进(Tran Thi Tien)女士(居住在杜良县玉山乡)的一份请愿书,要求澄清其女儿阮氏燕(Nguyen Thi Yen,蓝山小学教师)出现被学校领导迫害迹象的事实。经核实,事实并非如此……
我的事,妈妈独自承担
根据陈氏进女士的申请,她的女儿阮氏燕(1975年出生)于2006年入职,成为一名教师。然而,她“每天站在讲台上的梦想未能完全实现”,因为“今天还在教书,明天就辞职,然后又调到别的工作岗位。上课时,校长和副校长总是捣乱,有时派人去拿教案,有时检查课程安排,有时召集家长签名,学生闹事也不干预;他们还找借口扣发她当月的工资……”2016年1月1日,学校决定将她的工资提高到4级,系数为3.3,但学校拒绝了她的申请。当她询问时,被告知工资会稍后发放。2016年12月7日,校长对她进行了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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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燕女士与记者进行了交流。 |
陈氏进女士联系记者时证实,因女儿的事,她曾向报社写过请愿书。为了澄清母亲所说的内容,阮氏燕出示了个人毕业证和证书,并说明自己1997年毕业于义安师范学院师范系。同年,她被聘为和山小学的合同制教师。2000年4月20日,县教育培训局将她调到江山第二小学。2000年至2002年,她历任班主任、图书管理员和代课老师。2002年,她被调到蓝山小学。
据颜先生介绍,在蓝山小学任职一段时间后,学校董事会宣布了行业政策,要求统一教师资格。因此,颜先生于2003年报名参加了顺化大学的师范培训课程。2006年,颜先生获得了毕业证书,并被录用(经内政部批准)。
此时,学校通知所有老师,颜婷的职称是教师,但她并没有安排稳定的教学工作,而是根据学校的需求不断被调动。这份工作不稳定,只能偶尔上课,加上与教师的专业活动不规律,导致颜婷的专业技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到了2015年,学校安排颜婷教授体育课。2016年12月12日,学校因颜婷“不符合专业标准”而决定暂停她的教学工作……
反映不准确
当许多老师来到蓝山小学询问阮氏燕的情况时,他们表示希望交换信息。他们认为,阮氏燕未能达到工作要求是原因所在。他们还表示,县级和省级的许多代表团都来过这里检查核实情况。
通过蓝山小学的档案显示,从2006年至今,阮氏燕大部分时间担任校工(有两年被评为教师),成绩一直被评为中等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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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份的工资单证明,阮氏燕女士领取的工资系数为3.3。 |
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针对陈氏进女士的投诉,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和教育培训厅进行了核实和检查,并向教育培训厅和省人民委员会汇报,同时答复了公民。据此查明,阮氏燕女士于1997年受聘于县人民委员会;1997年至1999年,受聘于花山小学担任图书管理员并教授部分课程;1999年至2001年,受聘于江山第二小学,负责图书馆、服务工作并教授部分课程;自2002年10月起,根据杜良县人民委员会第872号决定,调至蓝山小学工作;自2006年1月10日起,她根据内政部第1226号决定被录用。全面审查蓝山小学年度评估结果显示,2002-2003学年,阮氏燕被分配为教师,但被评为“差”。2004年至2014-2015学年,她被分配为服务教师,但被评为“差到中等”;2012-2013学年,她未完成分配任务。
2014年,杜良县教育培训局和学校安排阮氏燕教授五年级数学、三年级阅读和三年级道德课,以评估她的能力。据评估,阮氏燕的优势在于准备充分、课堂沉稳、表达清晰。然而,知识点传递不准确,题目提炼错误,计算示例错误……(数学);顺序不正确,对难词的理解仍然混乱,没有紧密遵循知识点标准……(阅读);教学步骤仍然混乱,学生无法通过课堂提取要记住的内容……(道德)。数学和道德课的成绩为差;阅读课成绩一般。
2015年,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指示继续对阮氏燕进行能力考核和评估(2015年4月6日第289号批示)。2015年5月至10月,蓝山小学为阮氏燕安排了复习假(每周两次),提供教材,在校内观摩教师,并(在一些教师的帮助下)讲授了一些课程。
2015年10月28日,学校安排阮氏燕(Nguyen Thi Yen)教授二年级数学、三年级阅读和手工课,供学校评审团评估。在老师们的悉心指导下,阮氏燕的教学成绩被评审团评为三节课的平均水平。随后,学校从11月9日起安排她教授二年级的两节课,分别是手工课、道德课、生活技能课、小组活动课、数学复习课和越南语课。然而,三周后,阮氏燕未能履行教学职责(未按计划备课、上课时间错误、上课迟到等)。由于阮氏燕的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许多家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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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补发工资的人员名单中包括阮氏燕 (Nguyen Thi Yen) 的名字。 |
2016年1月9日,杜良县教育培训厅召开扩大会议(陈氏进女士和阮氏燕出席),对县人民委员会第289号批示指示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与会各方均认为阮氏燕的能力不足以承担课堂教学工作,并要求安排其他工作。
2016年5月,杜良县人民委员会继续指示蓝山小学为阮氏燕创造学习条件,同时继续评估她的专业能力。2016-2017学年,阮氏燕被学校指派教授体育课。然而,阮氏燕仍然无法胜任;学校家长们也持不同意见,理由是“教学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非常重要,教师必须确保这一点”。因此,学校于2016年12月12日暂停了阮氏燕的教学(至2016年12月31日),以便她能够提高专业技能,并学习教育部门关于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的规定……
蓝山小学校长阮文顺先生表示:“就阮氏燕女士一事,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都给予了特别关注,帮助她实现教书的愿望。但燕女士的能力尚无保障。因此,学校正在落实《公务员法》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燕女士的工作进行为期两年的持续监督和评估,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作出适当处理……”。
通过校会计和财务主管的记录,核查关于未收到新工资的诉状内容,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蓝山小学直到2016年8月才从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收到获得加薪的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名单(6人)。从2016年9月起,阮氏燕获得了新的4级工资,工资系数为3.3。同时,她还收到了2016年1月至8月的补发工资(学校自2016年8月23日起实施补发工资政策),金额超过420万越南盾。
在蓝山乡,我们了解到,这里的选民也希望上级能为阮氏燕安排合适的工作,而不是让她继续教书。因此,为了在即将召开的乡人民议会会议上做好准备,蓝山乡人民委员会要求蓝山小学做出澄清和书面答复,以便乡政府向选民做出解释。
河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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