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迹象表明存在伪造政府文件进行诈骗的行为。
(Baonghean.vn)- 在“跑腿”过程中,嫌疑人屡屡使出各种花招,试图获得重度残疾夫妇罗文明和裴氏花的信任。他们使用的文件包括:合同、官员签名的招聘启事、国家机关印章等。
裴氏花女士回忆说,她大女儿有个朋友在城里的一所中学工作。一次见面,她得知朋友的妹妹三年前从国立大学法学院毕业,但一直没有工作。于是,她后来介绍了一位工作单位的老师,这位老师认识一个姓T的人,是荣市领导的亲戚;T很会“跑工作”,帮很多人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和T先生有关系的老师是NTNA。
得知这一消息后,罗氏TH的姐姐兴奋不已,将妹妹的个人资料给了朋友,以便NTNA能够帮T“研究”。几天后,她收到了回复:“T先生看了之后说:‘这么好的个人资料,只需1.8亿越南盾就能办好她的工作手续……’”。见家人同意,NTNA提出预付8000万越南盾作为“前期费用”。
当时,华女士的家人四处筹措、借贷,凑齐了5000万越南盾。2015年9月底,这笔钱被安排到受助者手中。按照约定,罗氏太和姐姐把全部5000万越南盾带到了邓泰梅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准备交给NTNA。在这里,除了NTNA,还有一位名叫T先生的男子。收钱时,NTNA开具了收据,签字,并把所有钱都交给了T先生。而“安排”罗氏太工作的机构是社会恶习防治部。T先生收钱时说:“能帮上忙的才收钱。放心,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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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度合格候选人名单》交给重伤战士罗文明的家人。 |
2015年10月底,“跑腿”来到何女士家,出示了一份社会恶习防治部签发的合同,上面写着罗氏太已被录用,合同期为三个月。跑腿的人说:“她是临时聘用,等待录用决定。”与此同时,跑腿的人查看了合同上的信息,发现罗氏太的专业是“经济法”,而她正在学习“刑法”,于是他们收回了合同,打算“退回修改合同”。这次,何女士的家人又给了她1000万越南盾,理由是跑腿的人“提前借给她支付了费用”。
几天后,NTNA和一名叫T的男子带着罗氏TH去了社会邪恶防治部(总部位于荣市红邦街)。然而,他们到达时,该部门负责人“不在”,于是三人又返回了办公室。他们与罗氏TH商量了一下,等待官方决定,然后就去上班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姓T的人拿走了NTNA的电话,打电话给Lo Thi TH,说名单已获批准,并要求她支付第一期的剩余款项。此时已接近2016年新年。Hoa女士的家人继续借钱,并给了NTNA 3000万越南盾。
长时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后,何女士按照收据上的地址去见NTNA。然而,当她来到阮氏明开街9巷的房子时,却被告知房子已经卖给了另一个人。NTNA通过电话联系她,并建议她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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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NA 向 Bui Thi Hoa 女士发送消息,要求延期归还“跑腿”收到的钱。 |
2016年1月左右,一个姓T的人主动给罗氏TH打了两次电话。第一次,他请求罗氏TH“家人的理解”,并承诺“会处理好这件事”,否则就“退钱”。第二次,他表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罗氏TH将于2016年3月1日上班。
3月14日,NTNA来到Hoa夫妇家,递给他们一份劳动荣军社会部成功入职人员名单。名单上有领导的签名和劳动荣军社会部印章,还有Lo Thi TH的名字。NTNA说:“现在不用担心。有了这份名单,手续本月就能办完。你们四月初就能上班了……”
就像当年社会弊病防治局发放3个月的合同一样,几个小时后,对象就回来索要“中签通知”,因为“只是借给他们看看”。犹豫再三的何女士向熟人求证,却被告知,2016年第一季度,劳动荣军社会部并没有公布任何中签名单!
重伤员家属罗文明和裴氏花保存的文件中,除了收据和付款承诺书外,还有罗氏花出于谨慎而复印的“2016年第一季度人员招聘成功名单”。我们仔细查看了这份文件,并特别留意,因为其中有迹象表明“跑腿”伪造了国家机关的文件、印章和签名,以实施诈骗。
文件内容虽然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劳动荣军社会部印章,但明显存在不合理之处。文件内容属于通知性质,但文件编号(第491/QD-SLDTBXH号)只注明了录用决定,没有注明录用岗位和接收机构。
乂安报将继续调查、核实并报道此事。
河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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