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2022年实施特赦工作的批示

文孝 July 22, 2022 09:27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于2022年7月21日签署了第634/CD-TTg号政府批示,关于落实2022年特赦工作。

2022年7月4日,大赦咨询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执行总统2022年7月1日第766/2022/QD-CTN号关于2022年大赦决定的第73/HD-HDTVDX号指示。为了认真有效地开展2022年大赦工作,贯彻好党和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人道宽容政策和路线,为有效落实中央、国会和政府关于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决议、指示、纲要和计划并取得成果做出贡献,政府总理要求:

1.公安部应当履行好对特赦顾问委员会的咨询和常务职责,直接负责指导审议对公安部管理的监狱、临时拘留所、临时看守所服刑罪犯的特赦建议;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地方执行特赦工作;及时排除出现的困难和障碍;对超出其职权范围的案件,报特赦顾问委员会主席审议决定。

插图照片。

公安部负责管理、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地方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超出其权限的事项,报请大赦顾问委员会主席审议决定。

2.国防部直接负责密切指导国防部管理的监狱和拘留所服刑罪犯的赦免请求的审议工作。

3.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主持审理缓刑、​​缓刑人员的特赦申请。

4.信息通信部指示各通讯社、报刊全面报道2022年特赦文件内容,使全体人民和服刑人员清楚了解特赦的条件、标准、流程和程序……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照监督主管部门的工作,避免失误和错误;同时,促进各级、各部门、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提高认识和责任感,消除对特赦对象的自卑感,注意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五、特赦咨询委员会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各部委、部门、机关要有具体计划,落实好各项任务;组织宣传、推广,确保特赦工作统一、安全、公开、透明,按照严格的程序,针对正确的对象,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绝不允许出现消极和错误的情况。

6.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级人民委员会、各级分支机构配合祖国阵线和各群众组织严格执行总统2022年7月1日第766/2022/QD-CTN号关于2022年特赦的决定和特赦咨询委员会2022年7月4日第73/HD-HDTVĐX号指示。具体如下:

a)指示新闻传播部密切配合省委宣传部、市委和地方新闻机构,在大众媒体上广泛宣传特赦工作。

b)指示各级司法、劳动荣军社会部门、卫生部门和人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被提议赦免人的全部信息、文件、证明、确认书和其他必要文件。

c)指导各级机关配合地方祖国阵线、各机关、经济组织、工会、社会组织积极有效落实政府2020年4月17日第49/2020/ND-CP号关于落实刑事判决执行法有关重返社会工作的规定。继续做好对已获赦免人员重返社会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诚实劳动,减少再次犯罪和违法行为。对于处境特别困难的获赦免人员,动员各部门、工会、社会经济组织给予关心和帮助,为他们提供资金,帮助他们经商创业,稳定生活,融入社会。

d)指导省警察局长配合地方各部门、分支机构、工会和社会组织,有效管理、教育和帮助被赦免人员;掌握居住在当地的被赦免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让他们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及时、严厉处理再次犯罪和违法的人员。

7. 公安部(特赦顾问委员会常设机关)负责监督、汇总并向政府总理和特赦顾问委员会报告实施结果。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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