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勒茂路延长线项目“受阻”的28户居民获开放方向

一兰 DNUM_BEZAFZCACA 14:54

(Baonghean)——2005年8月4日,省人民委员会以第2601/UBND.CN号决定正式批准建设乐茂路(二期)的投资项目。与此同时,荣市永新坊新芳路的28户居民开始了长达数月的苦难生活……

Một khát vọng phố Vinh

对荣市的渴望

(Baonghean) - 该路与陈富街相邻,穿过永新新城区,跨过永河,穿过新芳和安居住宅区、永新坊的许多田野和湖泊,并连接到 1 号国道、永新绕行路...

15年


根据第2601/UBND.CN号决定,投资建设乐茂路第二期工程,全长1197米,从陈富街到荣河堤岸,旨在发展和改善荣市南部(位于荣新乡,现荣新坊 - PV)的城市交通系统。

该项目历经15年,仍有384平方米(位于新芳街区)的土地未完工。值得注意的是,在384平方米的规划范围内,居住着28户居民。该项目未完成既定目标,同时也导致28户居民多年来生活条件恶劣。

2020年2月初,我们与永新区官员一起前往规划未来建设的乐茂路(Le Mao Road)全线,该路与荣市绕城公路相连,我们在新芳街区28户居民居住的地区停了下来。可以想象,这28户居民的土地和房屋位于尚未完工的乐茂路和荣河堤坝之间。这整个地块比路基低了约1.5至2米。

由于道路规划,几乎没有一家人关注任何建筑活动、房屋装修、园艺……所有房屋都保留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风格,四层楼房,瓦片屋顶。28户人家,只有前新芳街道党支部书记陈文明先生的房子是两层楼,但屋顶是铁皮屋顶。

剩下的27户人家,房屋破旧、潮湿、年久失修。房屋状况已恶化到令人担忧的程度,尤其是陈氏莲(Tran Thi Lien)女士的家。她家的房子距离荣河堤坝约50米,穿过一条狭窄陡峭的水泥小巷,满是青苔,房屋破败不堪。她家两栋约50平方米的四层瓦房,屋顶破旧不堪,屋顶下陷,所有墙壁都剥落,露出被雨水和阳光侵蚀的砖块……

在这一带,新芳街道党支部书记阮文雅带我们参观了实际的住房项目、居民家属的院子和花园后,还查看了乐茂路延伸段的界碑……阮文雅书记透露:“群众已经盼了15年了。由于在规划道路内生活困难,群众不断向各级人民议会反映意见,随后又到处请愿、投诉。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希望市、省重视解决这一问题,让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安居乐业……”


开放方向


为彻底解决乐茂路二期建设投资问题,并解决永新坊新芳路28户居民的诉求,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20年3月26日向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1437/UBND-QLDT号文件。据此,荣市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由于场地清理困难,乐茂路384米尚未开工。

为完成该路段,需要清理土地并补偿安置28户(1.2公顷)已由荣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申报和统计的移民,但无安置土地基金和资金落实。

荣市人民委员会建议:为完成乐茂街二期建设的投资,荣市人民委员会将拨付资金用于土地清理。关于安置28户居民的土地资金,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责成Hadinco-永新城市发展投资股份公司调整永新生态城区规划(经省人民委员会2011年11月21日第5033/QD.UBND.DC号决定批准),包括将用于树木、体育、运动和新区政府办公楼的土地从项目中划出,共计6800平方米,移交给荣市人民委员会管理和使用。

同时,由富林有限公司投资的位于永新坊的新技术建筑材料中心项目,规划面积为10,522.2平方米,已由省人民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1日以第4911/QD-UBND-CN号决议批准详细规划,因进展缓慢而被撤销。

2020年4月23日,省人民委员会举行了关于黎茂路第二期和第三期投资建设实施情况的会议。随后,2020年4月29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225/TB-UBND号通知,其中提到了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玉和在本次会议上的结论。

关于建设乐茂路二期的投资项目,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在第225/TB-UBND号通知中作出的结论是:省人民委员会同意荣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将剩余384米道路的投资形式从建设-移交合同(BT)转变为公共投资的建议;Hadinco-永新城市发展投资股份公司准备一份文件,将永新生态城区的部分面积调整为荣市人民委员会设立安置土地基金,包括将6800平方米的绿地、体育训练、运动场所和新区人民委员会总部的规划调整出项目边界;责成计划投资厅紧急检查富林有限公司投资的位于永市永新坊的新技术建筑材料中心项目的实施情况,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根据现行规定作出决定,力争于2020年5月竣工……


加快进度


荣市城市管理厅厅长阮越德表示,为完成乐茂路建设投资项目二期工程,需要清理土地并安置新芳路街区28户居民。针对此内容,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计划投资厅主持检查新技术建筑材料中心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就如何落实该内容提出建议。因此,荣市人民委员会正积极配合计划投资厅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此内容。

关于新技术建筑材料中心项目实施情况,荣市人民委员会已向计划投资部提交了2186/UBND-QLDT号文件的详细报告。富林有限公司、荣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和永新坊人民委员会已申报并清点了土地资产;富林有限公司已为部分受影响家庭支付了树木和作物费用以及迁移坟墓的费用。

至于尚未支付的土地,当时的拆迁补偿方案尚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部分农户不配合制定方案)。关于项目实施和投入运行的进度,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3年9月6日第3958/QD.UBND-CNTM号决定,项目实施和投入运行的时间是2015年第三季度,至今已逾期近5年。

荣市人民委员会提出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3958/QD.UBND-CNTM号决定第1条第4款实施该项目的解决方案:“规划实施进度要求:投资者负责在2014年第一季度完成相关手续,开工建设;在2015年第三季度完成建设投资,项目投入运营。如果不能确保实施进度,批准此规划的决定将失效,国家将收回土地实施其他项目,而无需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收到上述信息后,我们立即向新方集团党支部书记阮文雅汇报。阮文雅书记对此十分激动。他说:“集团干部和群众只看到了《荣市的愿望》这篇文章,但还没有掌握这些信息。我们很高兴看到事情有了进展。希望一切顺利,让规划区的居民不再过着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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