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越南国会义安省代表团的代表建议不对汽油征收特别消费税。
乂安省国会专职代表陈一明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油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不再是奢侈品。
11月22日上午,国会在奠基堂听取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正案)和特别消费税法草案(修正案)的陈述和审议报告,分组讨论了该草案。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江省代表团、广义省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讨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同志和乂安省代表团代表出席了会议。

制定提高烟草税的合适路线图
关于《特别消费税法(修正案)草案》,乂安省国会代表就香烟的征税对象和税率提出了2点意见。乂安省专职国会代表陈一明先生建议考虑不对9万英热单位(BTU)及以下的空调和汽油征收特别消费税。
他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汽油、空调等不再是奢侈品,而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此外,汽油同时被征收两种限制消费的税:特别消费税和环境保护税。

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代表 Thai Thi An Chung 也同意,容量为 90,000 BTU 或以下的空调不应征收特别消费税。
财政部的解释性报告称,包括欧洲国家在内的一些国家对空调征收特别消费税。然而,Thai Thi An Chung女士认为,这种比较有些牵强,因为欧洲气候温和,而越南属于热带气候,例如在义安省,夏季气温高达38、39摄氏度,简直“酷热难耐”。

义安省代表表示,有必要研究按容量或技术标准进行分类,以保护环境,并以此为基础考虑对空调征收特别消费税。
例如,仅对不使用变频技术的空调征税(变频技术有助于控制压缩机的转速以匹配制冷能力,从而节省 30-50% 的电力消耗);或容量高于 90,000 BTU...
泰氏安忠代表还建议将名贵手表、名贵手袋等奢侈品增设特别消费税征收对象;同时,她赞同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认为政府无权决定是否征收特别消费税,因为根据宪法和法律,这些内容属于国会的职权范围。
此外,与该法律项目相关的代表:陈一明和泰氏安忠还表示同意有必要增加烟草产品税率,以实施《2030年国家烟草危害预防战略》,并增加酒精和含糖饮料的税收。

不过,代表们一致表示,要制定合适的增税路线图,确保大局,避免法律生效后出现“冲击性”增税,影响到目前在预算收入中占有相当重要地位的行业,并冲击这些行业的供应链。
此外,代表泰氏安忠还建议修改烟草制品的定义,将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也纳入其中,并征收特别消费税,确保与未来《烟草危害防治法》的修改方向相一致。
确保税收优惠法律文件的一致性
讨论会上,越南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任、乂安省代表团代表阮文芝女士作了总体评论,并提出了《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尚不完善的若干问题,例如:电子商务的税收征收、小型和微型企业税率的规定;兼容性、在适用全球最低税率时如何应用税收优惠的解决方案……

阮文志代表特别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的“灵魂”在于税收优惠政策。然而,政府报告指出,迄今为止,《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优惠行业并非100%重叠,而且与现行投资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行业范围相比也较为狭窄。
因此,乂安省代表认为,《企业所得税法》的修订原则上必须考虑法律文件的一致性。但她表示,该法草案基本保留了原有内容,只是补充了后续颁布的专门法律的部分内容,但并非全部。
代表们一致同意,草案在规定原则性内容时,涉及税收优惠问题有不同规定的,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但这里出现的问题是,《法律文件公布法》规定:如果国会就同一事项公布,则后续文件有效;这导致《企业所得税法》修改后公布的专门法律中有税收优惠的规定,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有上述原则,这些规定将如何适用?
此外,乂安省代表团代表还对特殊投资激励措施的规定表示担忧,认为该法律草案仅规定了主要基于30万亿越南盾总投资额的条件,但仅规定了前三年最低拨付10万亿越南盾。如此一来,税务机关在进行事后审计时,由于不清楚这20万亿越南盾何时拨付,因此缺乏依据来审查企业是否符合激励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