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大亨用伪造文件借款超过1万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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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大亨“Tong Thien Ma”被指控伪造文件从越南发展银行芹苴分行提取超过一千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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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大亨“通天玛”的鼎盛时期。图片来源:AX

公安部刚刚结束侦查,将案件卷宗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以诈骗罪对潘伯同(43岁)和陈氏艳(47岁,天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16年3月底被暂扣)提起公诉。

据调查,21世纪初,潘巴通(Phan Ba Tong)从一名调酒师做起,热爱商业,精通英语,受一位美国商人的邀请,成为越南巴沙鱼出口代理。2005年,潘巴通在芹苴市茶诺工业园区成立了天马公司,注册资本700亿越南盾,专门加工出口巴沙鱼。“天马”这个绰号也由此而来。

此后,除了借入近900亿越南盾的投资贷款用于建设天马3号工厂外,从2008年到2011年,潘巴通集团还与越南发展银行芹苴分行(VDB Can Tho)签署了17份出口信贷合同,并发放近1.5万亿越南盾用于服务巴沙鱼的生产和贸易。抵押品由贷款资本金(加工厂、3360吨成品鱼和抵押存款……总价值超过3000亿越南盾)构成。

然而,从出口信贷合同第一笔贷款开始,佟某公司就通过伪造文件(财务报告、鱼类贸易文件)获取贷款。佟某公司利用虚假文件借入资金,挪用银行资金的行为,在2009年至2011年的债务确认合同中持续存在。

具体来说,Tong指使总会计师Tran Thi Diem伪造财务报告,将业务亏损转化为盈利,以便公司能够获得VDB芹苴市的贷款。2009年和2010年,该公司分别亏损近1100亿越南盾和950亿越南盾,但Tran Thi Diem却将这些亏损转化为66亿越南盾和92亿越南盾的利润。仅2011年前9个月,利润就超过23亿越南盾……与此同时,Tong还指使多名亲戚以他们的名义出售鱼类,伪造诸如“采购货物”、“仓储”、“付款”等凭证,以补充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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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三号工厂目前交由银行管理,以确保部分债务的回收。图片:九龙。

据调查机构称,天马公司从芹苴市越南开发银行(VDB)获得的超过1.1万亿至1.5万亿越南盾的出口信贷是通过伪造文件挪用的。Tong将借款用于不当用途,导致无法偿还VDB的债务。与此同时,该公司出售了全部3360吨成品鱼,这些鱼是价值近1500亿越南盾的抵押资产,但债务并未偿还给银行。

在调查机构,童某承认,自2009年起,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没有足够的资金开展业务和偿还银行债务,因此他指使下属向VDB Can Tho伪造贷款申请和付款请求。

这笔贷款原本用于出口鲶鱼和巴沙鱼。然而,2008年,当董先生拨出1500亿越南盾时,他把一部分用于经营,其余用于投资工厂和偿还其他银行的债务。2009年至2010年,他拨出的款项接近1万亿越南盾,主要用于偿还到期贷款,一部分用于经营和公司运营。

至2011年,Thien Ma公司在芹苴VDB银行的贷款(每次以出口信贷形式发放)(超过1400亿越南盾)全部用于偿还该银行到期债务……

截至 2016 年 3 月底,Thien Ma 公司在 VDB Can Tho 的未偿还债务超过 4700 亿越南盾,被该银行归类为第 5 类(可能造成资本损失的债务)。

关于前越南银行芹苴分行行长梁光明先生,他直接指挥并负责越南银行行长决策前的贷款业务。然而,梁光明先生于2016年4月病逝,调查机构无法开展工作,因此缺乏足够的依据来考虑其刑事责任。

此外,调查机构认定,芹苴市两名会计师和三名VDB官员有触犯“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的迹象。然而,由于调查期已过,没有足够的时间评估这些人的违法行为。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评估,发现有足够理由考虑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将提出补充调查的意见……/。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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