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大亨用伪造文件借款逾1万亿越南盾
海鲜大亨“Tong Thien Ma”被指控伪造文件从越南发展银行芹苴分行提取超过一万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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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大亨“通天马”的鼎盛时期。图片来源:AX |
公安部刚刚结束侦查,将案件卷宗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以诈骗罪对潘伯同(43岁)和陈氏艳(47岁,天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16年3月底被暂扣)提起公诉。
据调查,21世纪初,潘巴通(Phan Ba Tong)从一名调酒师做起,热爱商业,精通英语,受一位美国商人的邀请,成为出口巴沙鱼的代理商。2005年,潘巴通在芹苴市茶诺工业园区成立了天马公司,注册资本700亿越南盾,专门加工出口巴沙鱼。“天马”这个绰号也由此而来。
此后,除了借入近900亿越南盾的投资贷款用于建设天马3号工厂外,从2008年到2011年,潘巴通集团与越南发展银行芹苴分行(VDB Can Tho)签署了17份出口信贷合同,发放近1.5万亿越南盾用于服务查鱼的生产和贸易。抵押品由贷款资本金(加工厂、3360吨成品鱼和抵押存款……总价值超过3000亿越南盾)构成。
然而,从出口信贷合同第一笔贷款开始,佟某公司就通过伪造文件(财务报告、鱼类贸易单据)获取贷款,并利用虚假文件借入资金、挪用银行资金的行为,在2009年至2011年的债务确认合同中持续存在。
具体来说,Tong指使总会计师Tran Thi Diem伪造财务报告,将亏损转化为盈利,以便公司能够获得VDB芹苴分行的贷款资格。2009年和2010年,该公司分别亏损近1100亿越南盾和950亿越南盾,但Tran Thi Diem却将这些亏损转化为66亿越南盾和92亿越南盾的利润。仅2011年前9个月,利润就超过23亿越南盾……与此同时,Tong还指使多名亲属以他们的名义出售鱼类,伪造诸如“进货”、“仓储”、“付款”等凭证,以补充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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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三号工厂目前由银行管理,以确保收回部分债务。图片:九龙。 |
据调查机构称,Thien Ma公司从芹苴VDB银行获得的超过1.1万亿至1.5万亿越南盾的出口信贷是通过伪造文件挪用的。Tong没有将借款用于正当用途,因此无法偿还VDB银行的债务。同时,该公司出售了全部3360吨成品鱼,这些鱼作为抵押品,价值近1500亿越南盾,但欠银行的债务却没有偿还。
在调查机构,童某承认,自2009年以来,公司遇到财务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开展业务并偿还银行债务,因此他指使下属向VDB Can Tho伪造贷款申请和付款请求文件。
这笔贷款原本用于出口沙鲣鱼和巴沙鱼。然而,2008年,当董先生拨出1500亿越南盾时,他把一部分用于经营,其余用于投资工厂和偿还其他银行的债务。2009年至2010年,他拨出的款项接近1万亿越南盾,主要用于偿还到期贷款,一部分用于经营和公司运营。
至2011年,Thien Ma公司在芹苴VDB银行的贷款(每次以出口信贷形式发放)超过1400亿越南盾,全部用于偿还该银行到期债务……
截至 2016 年 3 月底,Thien Ma 公司在 VDB Can Tho 的未偿还债务超过 4700 亿越南盾,被该银行列为第 5 类(可能造成资本损失的债务)。
前越南银行芹苴分行行长梁光明先生曾直接领导并负责越南银行行长做出的贷款决策。然而,梁光明先生于2016年4月病逝,调查机构无法开展工作,因此缺乏足够的依据来认定其刑事责任。
此外,调查机关认定,芹苴市两名会计和三名VDB官员存在触犯“不负责任且造成严重后果”罪的迹象。然而,由于调查期限已过,没有足够的时间评估这些人的违法行为。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评估并发现有足够理由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将提出补充调查的意见……/。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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