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医保诊疗所需药品、医疗用品供应
(Baonghean.vn)——越南社会保障局刚刚向各省和中央直辖市社会保障局、国防部社会保障局、人民公安社会保障局(统称省社会保障局)发出第1576/BHXH-CSYT号公文,要求确保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所需药品和医疗用品的供应。
文件明确指出,通过越南社会保障局的监测工作和患者的反馈,一些医疗保险诊疗机构存在未能及时提供充足药品和医疗用品给患者的情况,特别是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福利范围内药品清单中的基本药品。为保障医疗保险患者的权益,越南社会保障局要求各省社会保障局配合卫生厅和医疗诊疗机构的工作。健康保险立即落实以下内容:
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招标采购供应工作的通知
第一,监督各集中招标包药品招标进度,对卫生部门、医疗检验机构的补充招标情况及时提出意见,避免出现因招标进度延误而导致治疗药品不足和不依法采购药品的情况。
周一,有效参与招标委员会选择药品供应商的过程,选择具有足够能力供应药品的承包商,确保药品质量、经济性和有效性,并根据越南社会保障的指示满足治疗要求。
![]() |
炎炎夏日,许多家长带着孩子到义安妇幼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图片由Thanh Chung提供 |
周二,配合卫生部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医疗诊疗机构立即找到解决方案,及时、充分地为医保参保患者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品,确保医疗诊疗机构履行政府2018年10月17日第146/2018/ND-CP号法令第21条第2款b点规定的职责,该法令对《医疗保险法》的若干条款进行了具体说明和指导:“根据卫生部长的规定,确保提供符合专业技术水平的药品、化学品、医疗用品和技术服务”。
周三,主动要求卫生厅和卫生部下属医院按照卫生部的指示,对国家集中招标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没有招标结果时进入价格谈判的药品组织采购招标;按照卫生部下放权力,及时对国家集中招标药品目录内的第3类、第4类、第5类药品进行招标采购,满足治疗需要。监督和督促药品采购工作,确保各机构按照卫生部2019年7月11日第15/2019/TT-BYT号通知关于公共卫生机构药品招标管理规定第37条第3款的规定,至少完成已签订的集中招标药品合同各部分价值的80%。
关于医疗物资招标采购供应
第一,省社保局会同卫生厅要求辖区内医疗诊疗机构对招标结果、医疗诊疗机构剩余医用耗材数量及预计使用时间、预计完成招标时间等进行审核,制定采购方案,实施招标采购,确保医疗诊疗医用耗材及时充足供应。
![]() |
抢救危重病人的手术。图片:文件 |
周一,省社会保险主动向各地方、各单位提供医疗用品招标结果信息(由越南社会保险在电子信息页面发布),供地方医疗用品招标委员会参考,选择医疗用品种类,并根据招标法规制定适当的计划价格。
越南社会保障局要求省社会保障局紧急组织实施上述内容;监测并及时向越南社会保障局和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为医保患者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品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不足以及建议和建议,以便指导和指引。
此前,2022年6月13日,越南社会保障局向卫生部发出第1566/BHXH-CSYT号批示,涉及药品和医疗用品招标采购,以确保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
为了及时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品,满足医疗检查和治疗需求,确保医疗保险患者的权利,越南社会保障部要求卫生部:指示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加快对国家集中招标药品目录和议价药品目录上的药品的招标过程;指示和指导卫生局和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按照规定组织选择国家集中招标药品目录和议价药品目录上的药品的承包商;同时,指导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指导文件的规定,通过其他形式快速进行采购,……绝对不让医疗保险患者不得不购买医疗保险参保人福利清单上的药品和医疗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