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取工资的董事如何缴纳社会保险?
我有一个问题:厂长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厂长没有工资,他/她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这是阮芳花女士(义安省兴原乡)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4条第24款规定:
第四条 条款解释
[...]
24.企业管理者是指私营企业管理者、公司管理者,包括私营企业主、两合合伙人、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或总经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个人。
此外,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1款规定:
第二条 参加强制社会保险和自愿社会保险的主体
1. 属于越南公民并须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包括:
[…]
i) 依法担任企业经理、监察人、国有资本代表、企业资本代表;依法担任合作社法所规定的合作社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经理、监事会成员或监察人及其他经选举产生的管理职务,并领取薪金者;
[…]
n)法律规定的企业经理、监察人、国家资本代表、企业资本代表;合作社法规定的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的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经理、监事会成员或监察人以及其他当选管理职务不领取工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董事被视为企业管理者,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将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不领取工资的董事如何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31条第1款d点规定,企业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工资标准如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缴纳依据
1.作为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规定如下:
[...]
d) 本法第二条第一款g、h、m、n项规定对象,可选择工资作为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依据,但最低工资为缴纳时参考水平,最高工资为缴纳时参考水平的20倍。
员工按所选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后,可以重新选择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因此,无薪企业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工资,将由其自行选择作为强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准,但最低为缴费时参考水平,最高为参考水平的20倍。
笔记: 目前,第73/2024/ND-CP号法令规定的基本工资234万越南盾尚未取消,因此参考水平等于基本工资。当第73/2024/ND-CP号法令规定的基本工资234万越南盾取消时,参考水平不低于该基本工资(即参考水平不低于234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