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智障女童,“蓝胡子”被判入狱3.6年
(Baonghean.vn)——尽管已经56岁,阮青安却两次性侵一名女孩。特别的是,女孩年仅10岁,且有智力障碍。
1月25日,南丹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阮青安(1961年出生)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阮青安家住南丹区南丹镇。
起诉书称,2017年7月14日,安某在南丹区综合医院用手触摸NQA(10岁,智障)的私密部位。
起诉书称,2017年7月14日下午,孩子的母亲在给孩子洗澡时发现孩子生殖器有受伤的痕迹,于是向警方询问并得知了这一令人心碎的事件,愤怒之下向有关部门报案。
经调查,2017年9月,南丹区警方立案,以猥亵儿童罪起诉阮青安。性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受害人外阴有抓痕。
庭审中,被告人阮青安坚决否认猥亵儿童。
合议庭认为,虽然在侦查机关和庭审中被告人均不承认犯罪,但根据现有证据以及对证人、被害人的询问,有足够的依据认定被告人阮青安犯有猥亵儿童罪。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侵犯了受害儿童的名誉、尊严和健康。合议庭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阮青安有期徒刑3年6个月;民事赔偿责任为被告人向受害人支付211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