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力争实现人大代表中非党员参选率不低于10%。
司法部近日公布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2026年至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预计结构、组成及名额分配的决议草案评估文件。
关于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名额,决议草案规定,各行政单位选举产生的人民议会代表名额的确定,依据《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并根据各行政单位的人口数(根据截至9月30日的国家人口数据库人口统计数据确定)确定。
关于人民议会专职代表人数,决议草案规定,省级人民议会领导机构专职代表人数不得超过2人,其中人民议会副主席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专职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至4人,其中副主席人数不得超过2人,专职委员人数不得超过1人。
河内市人民议会专职代表名额、人民议会副主席名额、河内市人民议会副主席名额按照首都法的规定执行。

乡镇人民委员会设副主席1人,乡镇人民委员会设副主任1人。
关于2025年合并的省、乡级行政单位2026年至2031年任期省、乡级人民议会副主席和副主席名额。2026年至2031年任期省、乡级人民议会副主席和副主席名额维持合并时不变;5年后,按主管部门规定名额执行。
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数的结构、构成和分布
决议草案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议会代表当选人数,按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规定的平衡原则,确定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各级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同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达成协议后,具体规划拟引进地区各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人民武装力量、同级国家机关、下级行政单位(就省级而言)、村、居民小组(就公社级而言)、公共服务单位、经济组织等竞选本行政单位人民议会代表的人员结构、组成和人数分配。
各行政单位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架构、组成和推荐名额的制定,要确保民主、公正、客观、透明;注重质量,选拔智力、素质、道德、威信堪称典范,真正廉洁坚强的代表。
同时,确保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人民武装力量、各级国家机关和下级行政单位(就省级而言)、村庄、居民小组(就公社级而言);公共服务单位、地方经济组织结构合理,有各社会成分、职业、宗教和年龄的代表。
根据各地人口特点,保证少数民族在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中具有合理比例,努力实现当选率。
正式候选人名单中女性代表比例至少要达到35%;争取各级(省级和乡级)的当选率达到30%左右。
代表均为非党员,力争各级(省、乡两级)代表比例不低于10%。
年轻代表(40岁以下)力争在各级(省、乡两级)代表比例不低于15%。
上届人民议会代表的连任率力争在各级(省、乡两级)达到不低于30%。
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既要保证代表的选拔标准,又要保证代表在性别、民族、青年等方面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