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工会资金照顾工会会员和工人子女的提案
10月16日上午,乂安省劳动联合会组织召开研讨会,审议《工会法》(修正案)草案、《劳动就业法》(修正案)和《竞赛奖励条例草案》。
出席研讨会的有国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代表团专职代表陈日明先生。国民议会乂安省;有关部门、行业、县、市、镇劳动联合会、行业工会、下属基层工会和全省13个拥有大量工人和劳动者的企业的代表。

在听取法律、条例草案的总体介绍和讨论方向后,与会代表对工会干部的组织管理机制、发展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工会干部的政策、工会经费分配方案、工会社会性质的主动监督权、非专业工会干部履行工会任务的时间、企业职工加入越南工会的程序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会议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13条意见,主要针对与法律相关的4类问题。联盟(修订)许多代表关心并提出的议题包括:允许使用工会经费照顾工会会员和职工子女;基层工会干部履行工会职责的时间;工会经费缴纳违规问题;在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增加失业救济金;表彰奖励的名额和额度……
国会代表陈一明高度评价研讨会的严肃性、奉献精神和有效性,高度评价与会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承诺将总结出最重要的、最实用的内容提交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