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工会资金照顾工会会员和工人子女的提案
10月16日上午,乂安省劳动联合会组织召开研讨会,审议并提出《工会法(修正案)草案》、《劳动法(修正案)》、《竞赛表彰条例(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意见。
出席研讨会的有国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代表团专职代表陈日明先生。国民议会乂安省;有关部门、行业、县、市、镇劳动联合会、行业工会、下属基层工会和全省13个拥有大量工人和劳工的企业的代表。

在听取法律、条例草案总体介绍和讨论方向后,代表们对工会干部的组织管理机制、从基层培养工会干部的政策、工会经费分配方案、工会社会性质主动监督权、非专业工会干部执行工会任务的时间、企业职工加入越南工会的程序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会议对法律法规草案共提出13条意见,主要围绕法律本身涉及的4类问题进行讨论。工会(修订)。许多代表关心并提出的议题包括:允许使用工会经费照顾工会会员和职工子女;基层工会干部履行工会职责的时间;缴纳工会经费方面的违规行为;在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增加失业救济金;表彰奖励的名额和标准……
国会代表陈一明高度评价研讨会的严肃、专注和有效精神,高度评价与会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承诺将汇总其中最重要、最实用的内容提交国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