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就《青少年司法法》草案和《预防和打击人口贩运法》(修订版)征求意见。
9月16日下午,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召开会议,收集对《少年司法法草案》和《预防和打击人口贩运法(修订版)》的意见。

《青少年司法法》草案共包含173条,分为5个部分和11章。会议上,与会代表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制定和颁布《青少年司法法》非常必要且恰当。
因此,代表们重点讨论和批评了该法律的监管范围和任务;青少年司法的协调;社会工作者的职责;以及引导青少年的措施。

同时,批评针对未成年人的惩罚和诉讼程序;针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措施和强制措施;监禁刑罚的执行;未成年人的社区重返社会;法律草案中的性别平等问题;青年联盟在参与诉讼活动和未成年人社区重返社会方面的作用。
与此同时,《人口贩运预防和打击法》于2011年3月29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该专门法律的颁布为主管机关打击人口贩运、支持人口贩运受害者以及在预防和打击人口贩运工作中促进和保护人权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基础。然而,经过十余年的实施,该法律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以满足当前和未来预防和打击人口贩运工作的实际需要。

会议上,与会者就法律草案中的若干关键问题发表了意见,例如:近年来,为买卖胎儿而进行的胎儿买卖活动日益猖獗,令人担忧,但目前尚无法律对此进行规范。因此,建议将“在胎儿时期就同意买卖人口”的行为纳入法律禁止范围,此举恰当且符合法律的适用范围。
为了进一步完善草案,建议在草案第二条第九款中加入一些其他手段,例如“利用留学咨询、收养、送人出国旅游;精神恐吓”。

关于接收和核实前来举报的受害者,建议审查并重新考虑接收、支持和核实前来举报的人口贩运受害者所需的时间……
会议结束时,乂安省委委员、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钟同志对与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代表提出的意见表示欢迎和高度赞赏。乂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将对这些意见进行整理和研究,并在即将召开的国民议会会议上进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