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郊区的亮点

May 27, 2016 10:29

(Baonghean.vn)- 在义安省学习和践行胡伯伯典型事例总结表彰会上,兴化乡(荣市)因在郊区综合发展方面取得突破而脱颖而出。

Bà con Hưng Hòa thu hoạch tôm.
兴化人捕捞虾。

兴化乡从荣市郊区一个多事之秋的农村,人民生活主要依靠农业、水稻种植和编织席子工艺,人均收入较低……,到2015年9月达到新农村标准后,兴化乡的面貌有了真正的改观。

这一突破,是在党委和政府的大力参与下,经济发展政策逐步落地生根,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内在力量。市委批复《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纲要》后,市委专门作出了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议。

为推进全社新农村建设,群众登记捐献土地、房产18394平方米,用于拓宽村道巷道,转变种植业、畜牧业经济结构。

除水泥扶持机制外,人民群众还出资97亿越南盾用于修建27公里水泥路、1.2公里沥青路、3公里水泥沟和居民排水沟、3个村庄文化屋、256公里防波堤以及一系列其他工程。五年内(2011年至2015年)基本建设总价值达490亿越南盾。

兴化公社党委常务副书记陈文氏同志表示:“兴化是一个经济起点较低的地方,因此,公社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标准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在党委和上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团结一致下,我们凝聚了力量,增强了内功,克服了困难,带领祖国不断前进。”

兴化也是荣市实施储蓄的试点单位。该公社发起了一项活动,鼓励党支部和有稳定收入的适龄党员为梅山和仁梅(Tuong Duong)两个贫困公社捐款。兴化公社党委以每人每月1万至3万越南盾的储蓄水平,五年来共筹集善款3080万越南盾。

与此同时,兴化乡妇女联合会还开展了年度养猪活动,5年来共节省资金7450万越南盾,帮助了69户贫困会员家庭、特困家庭和单身妇女。

兴化公社党委连续5年被荣市委评为“廉洁坚强模范单位”(2011-2015年)奖状,并连续3年被省委评为“廉洁坚强模范单位”奖状;兴化公社人民委员会连续5年被荣市人民委员会评为“优秀先进劳动集体”,2015年被省人民委员会评为奖状。政治和社会组织连续5年取得优异的强劲成绩。

2016年,兴化公社因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方面取得的杰出成就而获得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奖状。

冯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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