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吸毒成瘾,被判入狱15年
刚满18岁的魏明孝因贩毒触犯法律,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8月1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魏明孝(2006年出生),居住于归州县田林乡,涉嫌“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据侦查机关文件显示,Hieu通过社会关系认识了一名叫Nam的男子(背景和住址不详)。3月20日,Nam打电话给Hieu订购了3包粉色毒品,售价750万越南盾。
为了弄到毒品卖给顾客,第二天下午,Hieu 乘公共汽车去了桂丰县 Tri Le 乡,然后步行上山。在那里,他从一名蒙族男子手中买了三包粉红扁豆,花了 450 万越南盾。
与此同时,Hieu 接到了 Nam 打来的电话,询问他是否已经购买了毒品,并确定了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当天晚上9点左右,Hieu和一名顾客在归合县周光乡一家汽车旅馆买卖毒品时,被归合县刑事、经济和毒品犯罪侦查警察工作组发现,并当场抓获,当时他们身上藏有超过64克的毒品。购买毒品的顾客趁机逃走。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称自己贩毒牟利。至于买毒的钱,Hieu 称是雇佣工赚的。
被告人陈述了自己是孤儿、早年辍学、少数民族、法律意识不强等困难情况,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其刑罚。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被告人明知贩毒违法,但仍实施贩毒行为,藐视法律。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法院以“非法贩毒罪”判处被告人魏明孝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