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监督省人民法院受理的请愿案件。
9月23日上午,国民议会义安省代表团监督小组按照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移交的公民投诉、举报和请愿案件处理专题监督计划,与义安省人民法院举行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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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氏安钟同志——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兼团长。
解决所有提交的请愿书
根据省人民法院的报告,市民投诉、举报、建议和意见的来源包括:通过单位受理部门;通过意见箱;通过单位市民接待点;或直接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主管人员。此外,还有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请愿书;以及由各机关单位(包括省级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团)转交的请愿书。

近年来,省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是接待市民,处理市民的投诉、举报、建议和意见,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领导和指导实施,满足组织和个人的愿望,为减少二次投诉和举报做出贡献。

省人民法院受理了省人民法院送来的15份请愿书,并按照正当程序进行了分类处理,其中11份由省人民法院受理,4份由地区法院受理。截至目前,该单位已处理完所有请愿书,并已对相关组织和个人作出答复。

会上还提及了省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受理申诉案件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领域的一些申诉处理法律法规仍存在诸多问题,且尚未得到中央司法部门间的指导。

一些公民在案件解决过程中行使诉讼权或参与诉讼权时,经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主观利益仍未得到满足。他们不依法行使上诉、复审、再审等权利,反而投诉、告发官员,损害个人和单位的名誉和荣誉。
在某些情况下,公民会向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机构递交请愿书,以向法院、法官等施压。
此外,许多相关机构和单位在提供审判所需的证据、记录和文件方面的协调速度较慢,导致公民向法院提出投诉和谴责。

需要研究并规范请愿处理流程。
会议结束时,省委执行委员、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钟同志对省人民法院重视解决省国民议会代表团提出的申诉和告发表示赞赏。
然而,法院的调解结果与省国民议会代表团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尚未得到重视;这是一个需要在近期内解决的问题,以便帮助代表团掌握请愿调解的进展情况,并反映给民众;另一方面,如果调解过程中出现困难或问题,他们可以参与解决。

除了加强与省国民议会代表团的协调外,法院还需要加强与省、乡、区部门、分支机构、单位的协调,为促进政治任务的实施和减少申诉做出贡献。
省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副团长还要求省人民法院研究规范一般诉讼活动中投诉和举报的处理程序,特别是法院自身的投诉和举报处理程序;推进投诉监测和处理的数字化转型,确保系统性和严格性,增强官员责任感,加快案件解决进程。
针对一些请愿书和具体案件,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提出了解决方案,并请求法院依法重点调查和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