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代表团就《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法(草案)修正案》提出意见

October 11, 2016 09:36

(Baonghean.vn)10月11日上午,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同志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省公安厅厅长、乂安省第十四届国会代表阮友球同志以及相关部门、行业和领域的代表。

Toàn cảnh hội nghị.
会议概况。

草案共10章137条,规定了国家对公共资产的管理、国家机关对公共资产的任务和权限;机关、组织和企业的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财政资源、土地和资源的开发;公共资产的服务。

Đồng chí Nguyễn Thanh Hiền - – Phó Trưởng đoàn Thường trực Đoàn đại biểu Quốc hội tỉnh chủ trì hội nghị.
省国会代表团常务委员会副团长阮清贤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上,大多数代表一致认为,修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法中的一些条款,为严格管理、节约使用公共资产,防止和遏制流失浪费创造法律依据。

总体来看,《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法》草案各项规定符合党的路线、路线方针和战略,克服了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法》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局限性。

a

《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法》多项条款的修改,将为严格管理、节约使用国有资产提供法律依据。图片说明。

但仍有部分规定需要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因此,不少代表认为,在第三条第一款中,关于公共资产概念的规定,应当包含国家储备资产,以更加全面和准确。

在规定适用主体的第二条中,代表们建议法律应增加人民武装力量主体。关于人民武装力量专用资产和专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代表们建议在第65条第五款第二点、第三点作出更明确、更详细的规定,以确保与其他法律的一致性和同步性。

Đại biểu Bộ Chỉ huy Quân sự tỉnh góp ý Dự án Luật.
省军区代表对法律草案进行评论。

阮青贤同志代表省国会代表团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表示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省国会代表团将整理这些意见,并于近期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

冯涛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国会代表代表团就《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法(草案)修正案》提出意见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