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思维的突破

周四哈 DNUM_DBZAHZCACC 07:15

第18号决议提出了一个显著的解决方案,即废除土地价格框架,但继续使用土地价格表机制,建立基于市场原则的土地价格表。

根据《土地法》规定,政府每五年发布一次针对各地区各类土地的地价框架。在地价框架实​​施期间,如市场价格较地价框架上涨或下跌20%或以上,政府将相应调整地价框架。各地方必须以地价框架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地价清单。

许多专家认为,这一规定是造成地方制定的土地价格表与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接近的原因,造成国家在划拨土地给组织和个人使用时损失财政资源,也是导致国家收回土地时引起长期纠纷和民众投诉,给民众、企业和国家造成损害的一个因素。

国立经济大学副校长、国会财政委员会委员黄文强教授表示,近期,与土地有关的腐败案件屡见不鲜,其根源在于土地价格过低,国家将土地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分配给私人,导致许多人从中牟利。

黄文强教授——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

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 Dang Hung Vo 教授表示,目前土地价格高企是由于土地囤积和投机造成的。

“很多人通过炒卖土地和住房致富。如果我们不能改变现状,越南将很难实现2045年成为高收入国家的目标。”邓雄武先生说道。

Dang Hung Vo 教授——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

越共八大第五次会议颁布了第18/2022号决议。为了完善今后一个时期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第18号决议提出了一项重要举措:取消土地价格框架,继续使用土地价格表机制,建立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的土地价格表。

地方要有办法确定一个与市场价格相比最合适的价格表,这样在实施补偿、拆迁等土地经济政策时,群众才能享受到更满意的补偿政策。

黄文强教授认为,这是思维上的突破。黄文强教授分析说,过去实行价格框架是国家强加的,利用市场工具制定政策。如果我们能够按照中央委员会第18号决议的要求去做,我们就成功实施了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模式。国家将利用市场工具来规范行为和利益,不再用行政命令来强加,不再出现“强迫”人们交出土地或让利于他人享受土地巨额利润的情况,从而杜绝土地“要价”和“给予”现象,消除土地腐败现象。

经济学家、副教授丁仲盛博士也表示:“废除土地价格框架,将房地产市场纳入市场机制,将有助于越南从房地产交易税收中获得更多收入来源。此外,这还能抑制土地投机和腐败,使人们因获得土地补偿而受益,并随着土地使用权转让税、土地租赁税等税收的增加而增加预算收入。”

农林地复垦还林工作进展缓慢。

12/07/2022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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