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信仰与宗教法
(Baonghean)——《信仰与宗教法》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由第十四届国会通过,并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根据第 162/2017/ND-CP 号法令,其中详细规定了实施《宗教信仰法》的一系列条款和措施,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 275/KH-UBND 号计划,以在该省实施《宗教信仰法》。
乂安报就此问题采访了内务部副部长、省宗教委员会主任刘公荣先生。
光伏:请您介绍一下义安省宣传、推广和落实《宗教信仰法》的初步成效?
吕公荣先生: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其职能和任务,认为向各阶层民众,特别是宗教领袖、官员和信徒宣传该法,对于贯彻和落实该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积极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5月20日颁布了关于在义安省实施《宗教信仰法》的第275/KH-UBND号计划。自此以后,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该计划。
仅省人民委员会就组织了一次《信仰与宗教法》宣讲会,共有200名来自该省省级和县级官员参加;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了两次宣讲会,共有近400名天主教人士和官员参加。2018年,继续举办了《信仰与宗教法》和第162/ND-CP号法令宣讲会。
迄今为止,已组织召开1次省、区两级宗教工作主要领导和干部代表大会,参会代表200余人;召开4次全省佛教界要员和干部代表大会,参会代表近800人;召开区、区两级宗教工作干部(专兼职)代表大会,参会代表4次,参会代表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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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一座宝塔上的盂兰盆节。图片来源:Hai Vuong |
会议向全省宗教界干部、宗教事务公务员、宗教界人士和官员分发了2400余份涉及信仰宗教法律法规的文件,指导他们学习贯彻落实。
此外,各部门和地方在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协助下,制定计划并组织会议,向本单位和地方的公务员、宗教界人士和官员进行宣传和部署。同时,宗教事务委员会协助在全省各县、市、镇举办讲座,宣传《信仰与宗教法》。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等大众媒体开设专栏,向各阶层民众宣传该条例和法令的内容。
宣传普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促进了宗教工作干部职工对宗教信仰法规定的认识和责任感的提高,切实履行了《宗教信仰法》的规定。广大宗教界人士、官员和广大宗教信徒对《宗教信仰法》充满信心,在宗教活动中基本遵守《宗教信仰法》。
光伏:先生,《信仰与宗教法》的实施过程一定遇到了很多困难和不足,对吗?
吕公荣先生:《宗教信仰法》实施进程总体顺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些地方对《宗教信仰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进度慢,在各阶层人士中的普及程度不够。
——宗教工作专业领域狭窄,记者、宣传人员宣传传播难度较大,基层宣传形式单一,传播范围有限。
——一些宗教界要员和官员由于职责不高,不参加《信仰与宗教法》宣讲会,有的甚至阻挠官员和教友参加。
此外,《信仰宗教法》中仍有一些规定与其他法律不一致,特别是土地方面;有些内容是首次规定,在实践中适用还存在困难和混乱。
光伏:那么,先生,为了有效实施《宗教信仰法》,需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呢?
吕公荣先生:为有效落实《宗教信仰法》,需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宗教信仰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各单位、地方的法制宣传教育委员会要制定适合各对象、各实际情况的法制宣传普及规划和计划。
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审查已印发的涉及信仰宗教领域的文件,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建议主管部门修改、补充、更换、废止内容不适当的文件。发挥骨干领导干部的督促、指导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法宣传推广和实施的质量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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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佛教徒和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参加了在大慈寺举行的佛诞庆典。图片:Thanh Cuong |
周一,加强对宗教信仰法宣传员队伍的培训和能力建设,以满足工作要求。他们是宗教信仰法宣传工作的核心力量,决定着宣传普及工作的成效。因此,各地方、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这支队伍的选拔工作,优先培养社会知名人士、宗教界人士和官员。
组织培训,提高知识水平,提供齐全的专业指导文件、相关法律法规,使宣传队伍掌握法律知识,了解不同地区民众的信仰、风俗习惯、宗教教义、教规、仪轨的特点以及宣传技巧和方法。同时,注意创造条件,确保为做好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服务。
周三,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宣传普及法律,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影响各级领导、官员认识、自觉参加有关会议、自学,严格遵守《宗教信仰法》。
光伏:谢谢你!
《宗教信仰法》于2016年11月18日由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8节68条。该法具有诸多创新性、进步性,体现了越南2013年《宪法》的公开性、民主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