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信仰和宗教法付诸实践
(Baonghean)——《信仰与宗教法》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由第十四届国会通过,并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为落实第 162/2017/ND-CP 号法令,其中详细规定了实施《宗教信仰法》的一系列条款和措施,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 275/KH-UBND 号计划,以在该省实施《宗教信仰法》。
乂安报就此问题采访了内务部副部长、省宗教委员会主任刘公荣先生。
光伏:请您介绍一下义安省宣传、推广和落实《宗教信仰法》的初步成效?
吕公荣先生: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其职能和任务,认为向各阶层民众,特别是宗教领袖、官员和信徒传播法律,对于部署和落实法律至关重要。
因此,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积极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5月20日颁布了关于在义安省实施《宗教信仰法》的第275/KH-UBND号计划。自此,地方各部门认真落实该计划。
仅省人民委员会就组织了一次《宗教信仰法》宣讲会,共有200名来自该省的省级和县级官员参加。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也组织了两次宣讲会,为该省近400名天主教要员和官员宣讲了宗教法律和政策。2018年,该委员会继续举办了宣讲会,宣传《宗教信仰法》和第162/ND-CP号法令。
迄今已召开1次省、区两级宗教工作主要领导和干部代表大会,参会人员200余人;召开4次全省佛教界要员和干部代表大会,参会人员近800人;召开4次区、区乡两级宗教工作干部(专兼职)代表大会,参会人员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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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一座宝塔上的“盂兰盆节”仪式。图片:Hai Vuong |
会上,共向全省干部、宗教事务公务员、宗教界人士和官员发放了2400余份涉及信仰宗教法律法规的文件,用于学习贯彻落实。
此外,各部门、地方在内政部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协助下,制定计划并召开会议,向本单位、本地区的公务员、宗教界人士和官员进行宣传和部署。同时,宗教事务委员会协助在全省各县、市、镇举办讲座,宣传《宗教信仰法》。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等大众媒体开设专栏,向各阶层民众宣传和传播《条例》和《法令》的内容。
宣传普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促进了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信仰法的意识、责任感和责任感的提高。广大宗教界人士、宗教官员和广大宗教信徒对宗教信仰法充满信心,在宗教活动中基本遵守宗教信仰法。
光伏:先生,在贯彻落实《宗教信仰法》的过程中一定遇到了很多困难和不足吧?
吕公荣先生:《宗教信仰法》实施进程总体顺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具体包括:
——一些地方对《宗教信仰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进度慢,在各阶层群众中的普及程度不够。
——宗教工作专业领域狭窄,记者、宣传人员宣传传播难度较大,基层宣传形式单一,传播范围有限。
——一些宗教界要员和官员由于职责不高,不参加信仰与宗教法宣讲会,有的甚至阻挠官员和教友参加。
此外,《宗教信仰法》中还有一些规定与其他法律不一致,特别是土地方面的规定;有些内容是首次规定,在实际适用中还存在困难和混乱。
光伏:那么,为了有效实施《宗教信仰法》,先生,需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呢?
吕公荣先生:为有效落实《宗教信仰法》,需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要继续加大对宗教信仰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各单位、地方的法制宣传教育委员会要制定适合不同对象和实际情况的宗教信仰法宣传普及规划和计划。
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审查已印发的涉及信仰宗教领域的文件,查找不足,建议和建议主管部门修改、补充、更换、废止内容不适当的文件。发挥骨干领导干部的督促、指导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纠正和解决,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法宣传普及和实施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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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佛教徒和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众参加了在大慈寺举行的佛诞庆典。图片:Thanh Cuong |
周一,加强对宗教信仰法宣传员队伍的培训和能力建设,以满足工作要求。他们是宗教信仰法宣传工作的核心力量,决定着宗教信仰法宣传工作的成效。因此,各地方、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这支队伍的选拔工作,优先培养社会知名人士、宗教界人士和官员。
组织培训,提高知识水平,提供齐全的专业指导文件、相关法律法规,使报道队伍掌握法律、各地民众的信仰、风俗习惯、宗教教义特点、教会法、礼仪以及宣传技巧和方法。同时,注意创造条件,确保为做好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服务。
周三,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宣传普及法律,特别是贯彻落实法律,使各级领导干部认识、自觉参加学习,自觉学习,严格遵守宗教信仰法。
光伏:谢谢你!
《宗教信仰法》于2016年11月18日由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8节68条。该法具有许多新颖、进步之处,体现了开放、民主、透明的原则,完全符合2013年《宪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