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人民做好党的干部工作
(Baonghean.vn)——干部工作,特别是为国家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胡志明主席指出:“干部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工作的成败取决于干部的优劣”。越共十三大决议确定了党建十大重要任务和措施之一:“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依靠人民把党建设好”。
自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和敬爱的胡伯伯特别重视人事工作是革命事业的决定性因素,使国家走向发展,取得了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成就。
人民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它存在于祖国的每一个角落,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官员的负面事件,很少有逃过人民的眼睛和耳朵的。人民要求干部,特别是整个政治系统的领导和管理队伍,时刻把握民心,辨别和分析什么是民意的正当性,什么是人民需要的,什么是人民拥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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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勇乡警察(Tan Ky)开展群众动员工作。摄影:Tien Hung |
过去,一些党组织、机关和领导干部很少听取和采纳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建设性意见。许多紧迫案件,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后,处理缓慢或不重视。“阳新”犯罪团伙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团伙已活动数十年,尤其是在2012年至2019年期间。群众举报和谴责官员包庇包庇,但地方党委和机关并未完全落实责任。“武仁”案、守添案、工贸领域12起重大亏损案件以及涉及干部责任的本省或本省亲属提拔任用案等,都曾被舆论及早举报。如果机关能够正确把握民心民意,及时处理违法干部,经济和社会损失就会减少,特别是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和政府的信誉和信任度会更高。尽管党和国家多次发布文件,对人事工作但一些官员仍然违法“拉票”、谋划提名、提拔晋升,跑官跑权。
为了把落实十三大决议融入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实际,需要同步落实多项措施。首先,各级党委要引导新闻媒体继续宣传、传播党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规定,如越共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2018年5月19日第26-NQ/TW号决议《关于“注重建设一支素质、能力、威信足以胜任任务的各级干部队伍,特别是战略级干部队伍》》、政治局2019年9月23日第205-QD/TW号规定《关于“掌握干部工作权力,争取职位和权力”》等,特别是越共十三大关于干部工作的决议内容,以提高每个公民为党的干部工作建设作贡献的意识和责任感。中央迅速领导国家继续把党的十三大决议的新观点、新路线、新主张转化为法律文件,作为全系统各组织和全体人民贯彻落实的依据。
具体而言,要坚持“民知、民议、民做、民检、民监督、民受益”的方针,建立“人民参与党建、建设廉洁强大的政治体系、建设干部队伍的机制”,建立“吸引和使用人才的突破机制”。各级党委要领导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和法律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和作用,有效履行好今后一个时期干部监督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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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合县周里乡武克村村民积极参与灌溉工作。图片来源:Cao Duy Thai |
为人民群众参与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创造条件,各级党委要有适当的形式,公开对领导干部,首先是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同时,对违反党和国家干部工作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在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市场经济和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下,各级党委要更加重视领导职能机关及时、客观地收集群众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在此基础上,指定一个机构作为统计、综合和科学分析的重点(排除那些利用民主反映虚假事实的意见),以指导党委按照“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意”来领导和指导人事工作。
我们是一个近亿人口的大国,有着炽热的爱国传统,信赖党的领导,愿意跟党走、护党走、建党走,把人民群众发现和推荐贤能人才、监督干部和党员的当家作主权利发挥好,必将为党的干部工作作出许多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