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 178 号法令停止补贴后,提前退休的公务员能享受哪些福利?
自9月1日起,根据第178号法令,提前退休的官员、公务员和公共雇员将不再领取一次性退休金。取而代之的是,将出台一项新政策,以确保激励措施能够朝着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进行精简。
根据政治局第183号决议,政府要求各部委、部门和地方政府在8月31日前按照第178号法令完成人员精简工作。自此,第178号法令规定的“一站式”支持政策正式终止。

自9月1日起,因裁员而提前退休或辞职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将适用第154号裁员法令。
新政策不再提供大规模的一次性补贴,而是侧重于支持提前退休、按时离职并能领取全额养老金(不扣除任何费用)的人,以及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特点计算的其他一些补贴。
这被认为是一个合理的调整步骤,旨在实现公平和长期稳定,同时减轻预算的财政压力,并保障社会安全。
转向更可持续、更注重实践的政策
根据第 154 号法令,有 5 类人员享有福利和政策,其中有明确的规定:公务员、公共雇员和因组织结构调整而被裁减的工人;因组织结构调整而不再担任领导和管理职务或头衔,或被任命或选举担任工资或领导津贴较低的领导和管理职务的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自愿减少工资并经直接管理他们的机构、组织或单位批准的个人。
根据第154号法令,因机构审查和重组而产生的冗余人员也有权享受福利和政策……
该法令针对各类人员制定了具体政策,包括提前退休政策。据此,虽然提前退休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部门雇员将不再像第178号法令规定的那样领取一次性退休金,但如果他们按照合适的退休计划退休,并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达到领取退休金的年限,他们仍然可以领取全额退休金(不扣除退休金比例)。
支持力度将根据服务年限、工作条件和各岗位的具体特点来计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分为四组,每组适用不同的支持方案。
该法令还规定了调往不从国家预算中获得定期工资的组织工作的政策;遣散政策;以及公社、村庄和居民团体层面的非专业人员的政策。
该法令旨在鼓励自愿和计划退休,限制大规模退休,同时确保社会保障,减轻预算压力,并维持一支具有实际能力的公务员队伍。
根据第154号法令的精神,提前退休、辞职的人员安排都经过仔细考虑,并制定了接班和继任计划。那些仍然有能力且声誉卓著的人员会被留任,从而避免了“平均化”或集体辞职的机制。
精简工资体系并非一次性的“大手术”,而是一个持续调整和适应的过程。终止第178号法令规定的“一次性”补贴并不意味着削减福利,而是转向更符合预算实际情况和财政能力的可持续政策,同时确保受精简影响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部门雇员的福利待遇。


